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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调裁诉”无缝衔接 部门合作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7日15:04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冉维、邢丽娟)近日,咸丰县“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携手县人民法院、县仲裁委及工伤认定部门,成功化解了两起因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2024年4月,吴某学和毛某炳,在咸丰某建设工程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务工时不慎受伤。该县人社部门依法认定其为工伤,州级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九级。

同年12月,吴某学与毛某炳向咸丰县“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中心递交了申请,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该中心随即将案件转至咸丰县仲裁委。仲裁委庭审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涉及公司将部分项目分包给两名自然人实际施工,而吴某学与毛某炳系由该自然人招用,该自然人拒绝支付工伤待遇,导致双方当庭未能达成调解。同时该公司以对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为由,庭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不得不中止审理。

今年2月12日,咸丰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县仲裁委及县工伤认定部门依托“一站式”平台,实现案件“调裁诉”高效对接,针对各方争议焦点分别展开调解。一方面,明确告知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主体为公司而非自然人。另一方面,向劳动者释明,案件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后,若用人单位再就工伤待遇问题提起诉讼,可能导致案件耗时延长,鉴于本案特殊性,调解无疑是当前解决争议的最佳途径。几部门通过多方沟通,认真听取双方诉求,逐步缩小赔偿差距。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签订调解书,用人单位随即向县人民法院撤回行政诉讼申请,双方满意而归。

长期以来,咸丰县“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中心秉持“定分止争”理念,推动劳动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力求营造双赢、多赢、共赢的和谐局面。该中心表示,将进一步强化与各部门、各单位的协同合作,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进而减少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责任编辑:张川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