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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析产协议后产分歧 宣恩法院悉心调解化心结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5日18:36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向苗)在签订分家析产协议后,父亲打算将一套房产重新分配,恰好此时女儿小丽需要该套房产用于经营,一时间,亲密无间的一家人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分歧。近日,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分家析产纠纷,法官疏通了当事人心结,让家庭重现温馨和谐。

小丽父母经营一家家具店,生意做的不错,小丽和哥哥大学毕业后也都回到老家跟父母学习经营,家具店在一家人齐心协力下开了分店。随着父母年事渐高,两兄妹也都到了嫁娶年纪,父母决定一家人商量着签订分家析产协议,避免以后产生矛盾纠纷。2023年,一家人协商后达成了协议,父母和小丽兄妹俩也都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那小丽又为何将父母和哥哥告上法庭呢?原来,小丽父亲思来想去觉得签订的分家析产协议对儿子不太公平,于是迟迟未给小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小丽又因为与朋友合伙创业需要资金,想卖掉一套房产,于是多次要求父亲尽快办理过户,父亲却一直不同意办理过户,小丽一气之下一纸诉状诉至法院。

这起案件从法律角度来看并不困难,但为了妥善解决家庭矛盾,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前,法官先后与小丽的父母和哥哥进行沟通,哥哥和母亲皆表示认可之前签订的协议书,但当法官在与小丽父亲沟通时,他情绪激动地回应到,“既然她都把家人告上法庭了,那还有什么好说的,我也不怕丢人了,就开庭判。”

“您别生气,小丽是觉得您偏心了哥哥,所以一气之下才到法院起诉的,这手心手背都是肉。而且您女儿创业需要资金,这是好事啊,您做父亲的应该支持才对嘛。”法官耐心劝解小丽父亲。

“我也不是偏心儿子,儿女都是自己的,我就是觉得当时没考虑清楚,分给儿子的房子是集体产权。”在法官耐心劝解下,小丽父亲语气也缓和了很多。

“你们的协议我也看了,家产也不可能是称斤论两分,您分给儿子的虽然是集体产权房,但是面积更多嘛。我跟您儿子也沟通过,他对协议没有异议,协议也确实是您一家人自愿签订的。您看您如果坚持对协议反悔,既伤害了女儿的感情,也影响他们兄妹的关系。”在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说下,小丽父亲最终同意尽快给小丽办理过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让当事人的心里解开疙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家事纠纷。我们将继续发挥诉前调解高效快捷、解纷止争的优势,不断提升家事纠纷化解能力和水平,以调解促公平、以调解促和谐,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审判的温度。”相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