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现公布咸宁市应急管理系统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方式。
一、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715-8256891或12345热线;
网络举报:登录咸宁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在投诉咨询栏目进行举报,链接:http://yjj.xianning.gov.cn/;
来信举报:来信请寄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151号咸宁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邮编:437000。
二、举报期限
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受理范围
一是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主要包括不履行、不正确履行准入退出职责,拖延不办、私设门槛、刁难企业、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涉企窗口服务不优,对政务服务事项应纳入一窗办理的未纳入或虚进假进,服务承诺落实不到位,该取消的许可事项、证明事项不取消,该减免的许可条件、许可程序不减,该推行告知承诺的不推行,超时审批等人为设置障碍给企业和群众办事造成困难等问题。
二是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主要包括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违反法定程序或标准,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任意罚款,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费用、任务等无理地分摊给下属单位、个人或社会团体,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等活动;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者违法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等问题。
三是粗暴执法、过度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主要包括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拖延执行;滥用自由裁量权,不认真执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可以不实施处罚或强制规定,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弄虚作假,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小错重罚、以罚代管、重复罚款、一罚了之等问题。
四是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等问题。主要包括对该合并检查不合并、该联合检查不联合、对已检查合格的事项重复检查,以专项检查代替日常监管,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任性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侵害企业财产权益等问题。
五是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相互推诿扯皮等问题。主要包括对企业的求助、投诉和咨询敷衍、推诿,响应不及时或不为企业指导服务,排忧解难,或相互推诿扯皮不处理、超时限、超权限处理投诉举报等问题。
六是违规制发涉企不平等文件等问题。主要包括制定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时歧视性对待不同市场主体、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自由竞争,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简单化禁止,阻碍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在开展专项整治、清理整顿等活动中采取普遍停产、停业措施等问题。
四、注意事项
问题线索提供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对线索提供者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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