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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刑附民赔偿案件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5日18:02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唐娜)“我非常后悔,他家的小孩有好几个,都还那么小,现在只想尽我所能去弥补。”冬日里,宣恩法院高罗法庭的调解室被挤得满满当当,却不见丝毫暖意,每个人的呼吸都显得格外沉重。

这是一起因过失杀人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一村民陈某相邀同村三人王某、李某、朱某狩猎,在猎得竹鸡四只后,四人乘车返回时发生意外。李某将气枪放至汽车后排,不慎击发,导致正在上车的朱某中弹,抢救无效死亡。现被害人朱某家属与另三人就民事赔偿发生争议。

事情发生后,被告多次向综治中心表达赔偿意愿。为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综治中心依托“1+N”联防联调机制,邀请法庭、派出所等多方调解力量参与。高罗法庭法官知晓案件具体情况后,本着减少双方当事人诉累、尽可能妥善化解纠纷的办案思路,认真分析研判并走访相关部门,做好调解前的准备工作。

调解当天,多方调解力量汇集到高罗法庭调解室。法官首先询问了受害者家属意见,“现在即使赔偿再多的钱,人也回不来了。”受害者家属满脸悲痛。

法官神情凝重,轻声安慰到:“我知道您现在很难过,但是为了自己和家人,要尽量往前看,我们也会尽最大的努力,确保事情有一个好的结果。”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也劝说到,“大家都会帮助你们一家人渡过这个坎。”受害者家属默默含泪,点头同意进行调解。

陈某等人进一步表示,“这段时间,我们一直在反思,觉得至少可以为他的家人减轻一些痛苦和负担。我们愿意承担他的丧葬费和他小孩的抚养费、生活费等所有的费用。”李某因羁押未能到场,通过妻子向受害者家属表达了深深的歉意并表示愿意赔偿。

最终,双方自愿签署赔偿协议,三被告当场赔付了部分钱款,被害人家属也对李某出具了谅解书,同意司法机关在量刑时能对李某从轻处罚。高罗法庭当即对已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目前,大部分赔偿款已支付到位。

这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成功调解,为受害者家属争取了最大经济赔偿,也让犯罪嫌疑人得到了依法从轻处罚的机会,在“1+N”联防联调机制下,得到了妥善解决。“宣恩法院将继续积极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充分贯彻落实公正司法理念,有的放矢地做好民事调解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相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