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黄瑞)3月10日,咸丰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联合出台社会工作人才激励办法,为基层治理提供人才支撑,为服务“支点建设”贡献社会工作力量。
如何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社会工作者职业能力?咸丰县此项激励办法中明确规定,采取实施物质奖励,激发社工报考热情。
对全县首次获取不同级别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2000元、5000元,奖励范围从过去的在职在编人员扩大至全县从事社会工作服务人员。获取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税。
同时,落实职业津贴,稳定基层服务队伍。参照城乡社区工作者月度职业津贴标准,咸丰将落实范围扩大至全县村、社区干部和行政企事业单位中的劳务派遣、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每月分别给予100元、200元、300元津贴。
值得一提的是,该激励办法还首次明确全县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职业津贴行业指导标准。
最后,推动职称评聘,拓展职业发展路径。咸丰县将持证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职称评聘优先推荐范围,鼓励有社会工作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公务员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在“职级并行”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纳入“四岗十八级”管理的社区工作者,按照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在下一年度本岗位等级范围内分别上浮1、2、3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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