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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平台化治理能力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效能“质变跃升”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0日12:26 来源: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把“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路径。基层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不仅面临着公共需求多样化、治理任务复杂化的现实挑战,也需应对“资源分配不均”“服务供给不足”等深层矛盾。数智技术驱动的平台化治理,凭借可链接性、可拓展性、动员性与中介性的社会技术特征,成为实现资源整合、流程再造、多元合作的现代化治理手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提升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等平台功能”,“完善基层治理平台”,进一步凸显了平台化治理能力是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的有效路径。平台化治理能力的培育需以能力图谱为纲、技术同化为径、差异赋能为策、系统协同为基、数字素养为本,方能实现治理效能的质变跃升

坚持能力导向,构建综合能力图谱。

        作为一种融合“技术工具—治理思维—组织架构”的创新生态系统,平台化治理实现了技术、组织、制度等治理要素的有机整合。通过构建“数据中枢+业务中台+服务前台”的立体化架构,平台化治理形成覆盖“需求感知—资源调度—协同处置—效能反馈”全流程的综合性能力体系。

        平台化治理能力本质上是以数字化技术为驱动,具备敏捷性、协同性与适应性的现代化治理能力。在敏捷性响应方面,数字平台依托“数据+算力+算法”构成的泛在感知系统,能够动态捕捉社会需求、智能预判风险态势,实现治理介入的精准化与前瞻性。在协同性联动方面,平台化治理构建起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会协同的网状治理结构,推动治理事务从以往的“单线作战”向“多跨协同”转变,凝聚起“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治理合力。在动态适应性方面,数字平台的模块化设计与场景化应用,可实现治理任务的动态解构与治理资源的弹性配置,能与议事协商、法治德治、党建引领等核心治理议题的深度融合,创建具备本土特色的社会治理模式。

        上述能力要素相互关联,形成了“敏捷回应奠基、协同联动增效、动态迭代升级”的平台化治理能力图谱。这一图谱既是对传统治理能力的突破,更是实现基层社会治理实效性、彰显人民性、激发创新性的战略性支撑,为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平台化解决方案。

坚持技术同化,把握能力生成逻辑。

        平台化治理能力的生成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遵循分阶段演进的客观规律,表现为技术工具与社会治理场景从表层适配到深度耦合的螺旋式上升过程。在技术同化的不同阶段,数字平台的功能定位、应用层级与治理效能各不相同,也正是这些差异推动着治理能力从单一工具依赖向系统性综合能力转变。

        结合电子政务成长的四阶段模型来看,在技术嵌入期,数字平台通过基础性数据集成与流程优化,推动治理业务从碎片化的线下操作转变为标准化的线上运行,初步构建无纸化、跨时空的数字化治理流程。在技术扩张期,平台以端到端服务集成和跨部门功能迁移为着力点,打通信息壁垒、重构业务流程,促进多元主体间的协同共治,推动治理能力从单纯追求效率提升向实现协同效能突破转型。在技术成熟期,平台通过统一界面设计、标准化功能模块与业务流程再造,形成稳定可复制的治理模式,实现技术逻辑与制度逻辑的深度融合,促使治理能力向规范化、体系化方向演进。在技术进化期,新兴技术与动态治理需求的交互倒逼平台实现算法迭代与系统升级,推动数据、技术与制度要素的再整合,最终重塑治理理念、重构行动框架,实现治理能力向适应性、创新性的高阶跃迁。

        在这一分阶段演进逻辑下,感知力、整合力、协同力与适应力等能力逐步形成,也不断重塑与融合基层治理主体的传统治理能力,催生出兼具稳定性与进化性的平台化治理能力。

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差异赋能路径。

        湖北省各地区之间的基层治理情境差异显著,在资源禀赋、技术基础、人员结构与制度环境上存在非均衡性。盲目复制“标杆案例”的跟风式建设可能导致“南橘北枳”,即“标准化供给”与“异质性需求”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平台化治理能力的培育需要具备针对性和适配性的平台化转型策略。

        各地要精准识别区域优势与约束条件,因地制宜地规划和布局平台化驱动的基层社会治理战略。综合实力较强的地区可聚焦智慧治理,更新数字平台的技术储备,关注新质生产力的政策趋势,有效激励治理主体的数字素养,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开发便民应用,形成“政府搭台、市场唱戏、群众受益”的良性循环。综合实力较弱的地区,可把“减负增效”作为直接目标,优先依托省级政务云平台资源,将低保申请、宅基地审批等高频事项线上化,解决人力密集型事务,有效缓解“人少事多”的矛盾,为治理能力提质腾挪资源空间。城乡结合部等过渡性地区应着眼融合创新,借助数字平台跨区域整合各类资源要素,推动治理模式从“二元分割”向“一体化协同”转变。

        基层治理应借助平台化治理的“一把手工程”,打造具备自身特色与治理优势的平台化治理模式,遵循“试点探路—经验萃取—模式推广”的演进逻辑,在差异化路径中凝练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本地化方案,在不同的能力提升路径里找到最适配、最有效且可复制的“配方”和“良方”。

坚持系统思维,打造协同耦合生态。

        平台化治理能力的深度释放,需以技术逻辑、组织逻辑与制度逻辑的协同演进为基础,破解“重技术轻制度”“重建设轻应用”等治理失衡难题。其关键在于构建贯通性技术系统、协同性组织网络与保障性制度体系相统一的治理生态,既要规避“技术悬浮化”倾向,更需根治“过度留痕”“数据拼凑”等形式主义顽疾,推动数字治理与社会治理的深层互嵌。

        唯有实现技术赋能、组织革新与制度护航的“三位一体”,方能走出“治标不治本”的路径依赖。在技术系统的贯通性上通过统一的数据标准与接口规范,以《“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标准》为遵循,构建全域覆盖的数据资源池,通过统一数据标准与共享协议破除“数据壁垒”打破“数据孤岛”与“多头填报”;在组织协同上设定更优先的平台议程和建立更广泛的合作关系,通过平台化指挥调度机制构建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积极治理格局。在制度保障性上明确政策供给与技术迭代之间存在的“时差效应”,将平台运行规则纳入基层治理条例,形成权责清晰的基层平台化治理工作机制,以制度刚性确保技术赋能与组织转型的可持续性。

        平台化治理生态系统的构建需要遵循“系统集成、渐进突破”原则,借助技术工具对治理流程的渐进渗透,在政务服务、风险防控等领域优先实现“数字孪生”,通过组织学习与制度创新的双向驱动,培育“技术善治”的治理文化。

坚持理念革新,提升基层人员素养。

        基层治理的平台化转型,不仅是技术的更新换代,更是思维方式与行为模式的深刻变革。要构建“合而不同”的平台思维,摆脱“专业主义”和“整体主义”的机械二分法局限,突破“技术决定论”与“制度万能论”的认知偏误,构建“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相统一的辩证治理观。

        基层工作者应确立“专业精准性”与“系统整体性”相融合的平台化治理思维,科学分析数字平台中功能性内容与社会治理实践的适配性,避免“为数字化而数字化”的理念误区。针对“技术认知滞后—组织能力断层”引发的执行偏差问题,需构建“学习-实践-反思”的能力培育闭环。通过常态化培训与场景化实训,掌握数据采集、流程建模等核心技能,破除“技术黑箱”恐惧。建立平台化治理能力的绩效考核与组织容错机制,激励基层工作人员主动学习并掌握平台相关技术工具,以处应对复杂的工作内容,纠正技术执行过程的拼凑应对的偏差行为。推动数字平台集约化与工作群组精简化,充分挖掘有价值的平台功能模块,消解数字平台在基层治理实践中的排异反应,提升技术接受度和认可度。(作者 吴静怡)


【责任编辑:张川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