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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探索“和合互助”多元柔性解纷机制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8日14:33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邢丽娟、杨学峰)近年来,咸丰县探索以“和合互助+多元解纷”工作模式,构建跨部门协同治理格局,柔性化解矛盾纠纷,创新纠纷调解机制,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轻装上阵提供有力支撑。

部门联调,助企高效化解纠纷

2月,咸丰县“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中心联合县人民法院、县仲裁委及工伤认定部门,成功化解了两起因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两名农民工吴某和毛某在咸丰某建设工程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务工时不慎受伤,后被认定九级伤残。仲裁庭审后,因涉及公司将部分项目分包给两名自然人实际施工,而这两名农民工系由自然人招用,其拒绝支付工伤待遇,导致双方当庭未能达成调解。

部门联动帮助当事人调解 通讯员供图

该公司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降低企业应诉成本,减少用工风险,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县仲裁委及县工伤认定部门依托“一站式”平台,启动“调裁诉”高效衔接机制,跨部门协同剖析争议焦点、评估风险,逐步帮助当事人缩小赔偿差距,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企业主动撤诉。

流动仲裁,提升企业解决矛盾效能

前不久,咸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创新运用流动仲裁机制,联合唐崖镇平安办、司法所以及村民委员会,调处一起因务工受伤赔偿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

唐崖镇唐崖村村民覃某,去年3月经人介绍临时参与某建筑公司承建的高速公路项目伐树时,不慎被砸伤。后覃某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提起劳动仲裁,主张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今年初,咸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因建筑公司未出庭且事实劳动关系认定复杂。仲裁员通过湖北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及恩施州劳动关系及风险监测平台,溯源发现总包方已为其投保两份商业保险,认定该案具备调解基础。

当事人达成和解 通讯员供图

在建筑公司缺席庭审的情况下,仲裁员主动对接项目负责人及总包方,阐明法律风险并引导利用保险机制分担责任。因考虑到覃某伤情较为严重,县仲裁院启动“流动仲裁”服务机制,前往覃某居住所在地,联合基层治理部门上门调解,最终促成赔偿协议。

裁调对接,搭建服务企业有力支撑

3月,咸丰县“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裁调工作室高效化解一起因未签劳动合同引发的双倍工资争议案。

咸丰某水产公司员工唐某因企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通过咸丰县“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中心主张双倍工资差额。维权中心随即将该案转至咸丰县“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裁调工作室先行调解。

调解员采取“分区域情绪疏导+法理情融合”策略,先隔离双方释放对立情绪,随后针对企业质疑的请求释法,阐释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等可能引发的用工风险和法律后果,同时引导劳动者理解企业经营压力。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并签订调解协议书,企业承诺补签全员劳动合同,实现劳动者权益保障与企业合规用工“双赢”。

如今,咸丰县不断将调解服务送到了群众的家门口,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仲裁服务的温度和效率,也降低了企业的应诉成本和用工风险。


【责任编辑:张川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