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省统计局陆续接到几家企业反映,在申请银行贷款时,银行通过“某通APP”查询到企业被处以警告的统计行政处罚信息,不予贷款。
根据国家发改委《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被处以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信息,不予公示。”该APP作为一个非官方平台,如何获得这些不应公开的企业统计信用信息?相关情况引起省统计局高度重视,一方面,指派人员及时与当地银行取得联系,做好解释工作;一方面,咨询法律顾问,指导企业向该APP去函,要求撤下违规披露不应公开的企业统计信用信息。同时,商请省信用办协助处理。
经多方协调和核实,终于查明该APP获取信息的渠道,督促撤下了几家企业的警告处罚信息,为企业解决了银行信贷问题。同时发现,该APP还披露有湖北其他多家企业被处以警告的统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届满的统计行政处罚信息也未及时撤下,相关信息多达370余条。
为切实维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省统计局协同省信用办、省发改委将情况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经核实后,国家有关部门立即约谈该APP所属企业,宣讲相关政策规定,要求企业迅速整改,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后续处理意见。据悉,该APP已将涉及湖北相关企业被处以警告和公示期届满的统计行政处罚信息全部撤下。
信用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既需要企业自身诚信经营,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呵护、依法保障。近年来,省统计局坚持法治惠企惠民,始终把企业发展的事放在心上,重视加强统计信用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好统计失信企业的认定、信用信息公示,及时跟踪指导企业开展统计信用修复,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缝合诚信缺口、提供信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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