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陈頔 通讯员向悬峰)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支持“个转企”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全省全面推行“个转企”一件事,旨在充分利用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培育成果,通过优化审批服务、强化政策供给,支持、便利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
据悉,推行“个转企”一件事是贯彻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湖北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的重要举措。针对个体工商户反映的原先注销、后新设的“个转企”方式存在统一代码、成立日期、行政许可等无法延续,导致相关部门不认可、“老字号”品牌保留难等问题,省市场监管局积极试点,推进“个转企”改革。自2024年11月起,湖北选取武汉东湖高新区、十堰市茅箭区等20个县(市、区)开展“个转企”直接变更登记试点,并结合试点情况加强指导,及时校准改革方向。试点开展以来,全省已办理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登记700多户,取得一定成效。
在推行试点的过程中,省市场监管局创新制度设计,突破原有“注销-新设”模式,实行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登记为企业“一次办成”。即:个体工商户可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一次办理即可直接转型为企业。个体工商户选择直接变更登记为企业的,可延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成立日期,最大限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字号。申请“个转企”直接变更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在同一县(市、区)管理辖区内且未发生变化的,无需再次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涉及许可的实际生产经营条件(如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范围、企业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等)未改变,且许可主体资质要求未改变的,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许可证(件)可继续沿用。
与此同时,省市场监管局强化系统应用,对经营主体登记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增加“个转企”直接变更登记和信息查询功能,并自动对转型后的企业进行标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保持转型企业信用信息的延续性。此外,省市场监管局还依托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线上集成“个转企”一件事主题服务,实现数据向公安、人社、银行、税务、住建等多部门推送,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信息共享,未来将逐步实现“个转企”变更登记、清税信息核验、企业印章刻制、基本账户变更、社会保险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变更事项集成化办理,推动高效办成“个转企”一件事。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好“个转企”后涉及税务、社保、公积金、印章刻制、银行账户变更(新办)以及许可证件沿用等重点、难点问题,努力提升“个转企”一件事的集成度、便利度,助力全省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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