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规范涉企执法决策部署,国务院办公厅于2024年12月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系统构建涉企行政检查制度框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相继部署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一场“刀刃向内、动真碰硬”的自我革命全面拉开,直击行政执法领域突出的“远洋式捕捞”、趋利性执法、小过重罚等乱象。这一系列举措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打造更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
当前,部分执法单位将执法权与职工奖惩、绩效兑现挂钩,导致各种执法乱象丛生。有的随意检查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秩序,有的选择性执法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更有甚者采取钓鱼执法等严重违背法律正义。如某交通执法单位借助外包公司收取“天价拖车费”,个别执法人员对小微企业频繁实施“割韭菜式”处罚。这些恶劣行为不仅严重压缩企业生存发展空间、加重企业负担,更极大地破坏法治环境,严重损害公众对法律的信任。针对行政执法与绩效挂钩导致的趋利性执法乱象,各地正通过制度重构实现系统性治理。
铲除趋利性执法这一顽疾,构建公平法治环境是首要任务。今年,武汉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将大力规范涉企执法与监管,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依法全力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通过建立健全执法标准体系,用透明清晰的“玻璃门”替换弹性随意的“弹簧门”,从源头上消除随意执法滋生的制度土壤。同时,制定执法权力清单和自由裁量基准,将每起案件的处理标准、依据、流程全程公开,确保执法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让企业和群众看得明白、心里安稳。这场执法领域的自我革新,既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路径,也是培育现代市场文明的有效手段。
斩断逐利执法的利益链条,关键在于切断利益输送,全面推行罚缴分离和财政保障制度。四川省率先出台《四川省罚没财物管理办法》,明确罚没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并纳入公共预算管理,执法部门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彻底切断执法行为与部门利益的关联,这一举措干净利落地斩断了执法行为与部门利益的联系。武汉市通过修订《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建立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禁擅自扩大收费范围,这种“收支两条线”的严格约束,就像给行政执法权套上了坚固的法治枷锁,让执法者回归监管本职,专注维护市场秩序。
构建精准监督体系是实现长效治理的关键。全国正形成技术赋能与多元共治的立体化监管格局。国务院要求2025年底前建成全国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实现检查数据实时归集和智能预警。下一步,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纳入监督工作重点。紧盯制约高质量发展、困扰经营主体、损害企业和群众根本利益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聚焦政策落实不到位、政务服务不作为、市场竞争不公平、行政执法不规范等痛点难点,强化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实现监督全覆盖。创新监督方式,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执法行为动态监测系统,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督,有效打通营商环境中的“中梗阻”。同时,凝聚监督合力,发挥群众监督的广泛性,让广大群众成为营商环境的监督者,强化人大执法检查的权威性和政协民主监督的专业性,彰显媒体舆论监督的穿透性,形成强大监督合力。
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随着各项改革措施的深入推进,我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必将持续改善,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王硕(武汉市江汉区“西北湖学社”网评团队、区发改局)
责编:袁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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