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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科联第二届网评大赛54】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温度守护大学生从象牙塔到烟火人间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7日10:19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党中央十分关心民生工作,民生首先是就业,我们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特别关心。”2022年6月8日,正值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关键当口,在四川考察的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宜宾学院,实地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就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优化培养供给体系、强化就业指导体系、健全求职招聘体系、完善帮扶援助体系、创新监测评价体系、巩固支持保障体系等“六大体系”方面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并明确提出将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范围,持续监测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这是首次系统性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保障与社会救助的民生兜底政策深度结合。

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范围,引发广泛的社会舆论关注,有的观点简单理解为“大学毕业未就业者就可以申请低保”,之后得出“毕业即低保”的错误结论,这是对政策的错误理解。大学毕业未就业者申请低保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申请条件主要包括:

家庭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根据2021年修订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最低生活保障认定需综合考虑家庭实际经济状况,而非单纯以户籍或就业状态为门槛。

毕业时间不超过2年。毕业2年内视为就业过渡期,从毕业证日期算起,2年内未就业,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作为临时救助,旨在区分“临时困难”与“长期贫困”,平衡社会救助与促进就业,避免福利依赖。

未就业状态需在地方就业监测系统中实名登记。实名登记是为了推动“社会救助”与“促进就业”政策联动,持续监测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实施动态管理与退出机制,最终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社会公平目标。

家庭财产符合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相关规定。存款、现金及有价证券,房产,车辆,贵重首饰、收藏品、商业保险、大额债权等其他资产等家庭财产是重要的审核条件之一。将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范围旨在为短期内经济困难毕业生提供临时基本生活保障,帮助他们度过就业困难期,体现了“市场优先促进就业”与“民生兜底社会关怀”相结合,意味着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体系从“应急帮扶”向“长效兜底”转变,是高校毕业生就业治理逻辑的重大转向。

我国高等教育迈入普及化阶段,是世界上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体系。与此同时,当前劳动力市场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高校部分专业设置与市场产业需求脱节,全球经济发展不确定因素增多等,导致部分高校毕业生短期内难以就业。这本是一个无法回避的客观事实,将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范围,也是缓解大学毕业生群体就业压力焦虑的有力举措,但因为一些认知上的偏差,导致对新的政策理解不够,具体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传统观念的认知偏差。社会公众长期以来把大学生称为 “天之骄子”,普遍认为高等教育应确保毕业生获得体面收入和社会地位,将大学学历等同于“免于贫困的护身符”,而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则打破了这种预期,形成强烈反差,把部分大学生失业归结于个人能力不足,认知偏差导致舆论对大学生申请低保持批判态度。

对教育投资回报的落差心理。社会公众普遍认为“高学历=高收入”,高考是唯一能劈开命运荆棘的斧头,大学文凭是永不贬值的存折,于是对高等教育在经济上高额投入催生了强烈的收入回报期待。而当大学毕业未就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社会公众易将其归因为“择业挑剔”“不愿吃苦”等,这种心理落差加剧对大学毕业未就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不满。

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围到毕业未就业大学生的必要性产生疑问。最低生活保障被视为“兜底性救助”,传统救助对象多为老弱病残等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的社会群体。社会公众认为大学毕业未就业的学生是“学历高、身体健康且具有良好劳动潜力的年轻人”,在地方财政公共支出相对有限的情况下,大学毕业未就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挤占有限社会救助资源,这是有失社会公平。

社会责任个体化的双重标准。社会舆论过于强调“奋斗改变命运”,忽视就业结构性困境,将大学毕业未就业的个人困境简单归咎于“不努力”,将社会失业风险转化为个人道德缺陷,大学毕业未就业申请低保被视为“躺平”“啃老”“养懒汉”“低保青年”的延伸,从而加剧社会公众的排斥心理。

这些认知偏差实无必要,它们忽视了政策的初衷与深远意义。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不仅是社会救助体系的合理扩围,更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必要之举。在当前就业压力增大的背景下,此举为暂时遭遇困境的大学生提供了兜底保障,减轻了他们及家庭的经济负担,同时也传递出社会共担就业风险的温暖信号,有利于营造更加包容、理性的就业氛围,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并支持这一政策,共同助力社会稳定与发展。

青年是整个社会力量中最积极、最有生气的力量,国家的希望在青年,民族的未来在青年。社会公众要改变对大学毕业未就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错误认知,让每一颗怀揣梦想的种子都值得被温柔以待。将未就业大学毕业生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不仅是一份物质支持,更是一份社会信任,它告诉年轻人,“志之所趋,无远弗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暂时的困境不会定义人生,社会始终善意托举他们的青春,让“努力者有底气,奋斗者有退路”,勇敢追寻心中的星辰大海,以青春之我、奋斗之我,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董亚平(武汉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省社科联“文安平”团队成员)

责编:王舒娴

【责任编辑:伍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