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8日电 (记者魏哲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关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依法从严惩处盗挖、滥挖黑土等导致黑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行为,以司法之力守护“黑土”粮仓。
据介绍,《解释》主要围绕调研发现的破坏黑土地犯罪案件司法中的突出问题与实践难题,如罪名适用问题、定罪量刑标准问题、事实认定难问题等作了解释,为执法办案提供裁判依据。
《解释》规定了破坏黑土地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认定及入罪标准。对于永久基本农田,非法占用并毁坏达到“三亩”或者非法采挖黑土达到“五百立方米”的,可以入罪;对于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黑土地,非法占用并毁坏达到“六亩”或者非法采挖黑土达到“一千立方米”的,可以入罪,加大对粮食安全的保护力度。
针对实践中对“掏洞深挖”式和“蚂蚁搬家”式盗挖、滥挖黑土行为,《解释》参照黑土地保护法以黑土的体积(立方米数)作为行政处罚标准的做法,明确可以将采挖黑土的体积(立方米)数量作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一种入罪标准,切实严密刑事法网。
《 人民日报 》( 2025年05月09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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