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向继武、陈世坪、黄璨)“拖欠女儿13年的抚养费、医疗费拿到了,真心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在我最无助的时候,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5月12日,建始县法援对象江某致电县法律援助中心表谢意。
法援对象江某,系建始县本地人,2011年与前妻离婚后,独自抚养年幼的女儿,前妻13年没有给过婚生女儿一分钱的抚养费。多年来,女儿身患疾病,江某仅靠微薄的打工收入维持基本生活开支和医疗费。女儿曾尝试与母亲沟通,期盼获得经济上的帮助,未果。无奈之下,江某慕名到建始县法援中心寻求法律维权。
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申请后,开通绿色通道,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律服务承办并提供法律援助,在承办人努力下,建始县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并开展庭前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江某前妻一次性支付女儿(前期)抚养费、医疗费2.5万元,并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医疗费2500元直至子女成年,至此法援案件画 上圆满句号。
近年来,建始县法援中心秉持“应援优援”的法律服务理念,面向困难群众、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立足交流“真感情”、做足“真功夫”、提供“真措施”三维服务网络,有效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今年1-4月,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指派各类法援案件50件,其中未成年人案件1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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