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湖北建始:司法护航 为困境儿童点亮希望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2日22:03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郭晓亮、黄鹏、樊振宇) “孩子现在生活学习都有了保障,真是太感谢了!”4月底,在恩施州建始县杨某家中,其祖母握着前来回访的茅田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

樊振宇(右二)对杨某生活情况跟踪回访。

这背后,是一段法律与温情交织的故事。

3月2日,兰鸿槽村两位老人向某某、范某某,手持民政部门关于排查县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文件到茅田法律服务所,想要就各自孙辈的监护权问题寻求帮助。

两家的境遇有些类似,杨某(15岁)和张某(10岁)都是父母中一方去世另一方长期离家未履行抚养义务,两名孩童由祖父母照料,缺乏法律意义上的监护人身份,无法享受完整的保障政策,导致生活陷入困境。

茅田法律服务所主任樊振宇一边安抚老人,一边梳理案件细节。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若长期未履行监护职责,可依法撤销其资格。但两家孩子的法定监护人长期失联,如何核实情况调查取证成为难点。

“你们放心,法律维权是我们的职责,受理了就会办到底!”

樊振宇(中)在村民家中开展普法宣传,进行案例讲解。

为此,樊振宇辗转外县多地,联合当地公安、民政部门展开调查。通过多日寻找,分别与两位孩童的法定监护人见面,二人均表示重组家庭后生活拮据,无力承担抚养责任。经过多次跨县协调,最终将监护人未尽义务的事实完整呈现,证据得以固定。

受两位老人的委托,樊振宇申请代理诉讼。3月26日,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杨某和张某两人的法定监护人均承认未履行监护义务,同意变更监护权。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法院判决撤销原监护人资格,指定祖母向某某和范某某为合法监护人。

“法律不仅要维护公平,更要传递温度。”主审法官表示,此案不仅解决了监护权问题,更通过司法程序为儿童争取了长期保障。

判决并非终点。县司法局联合民政、教育等部门与乡政府一起为两名孩童量身定制“民政救助+心理疏导+长效帮扶”计划,按月领取生活补贴,学校提供心理辅导。当地还建立定期回访机制,长期跟踪关注成长情况。

“法律不只是冰冷的条文,是为困境儿童敞开的温暖怀抱,更是照亮成长之路的璀璨明灯。”樊振宇说。

【责任编辑: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