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罗琪、姚欣、包有刚)近日,保康县医保局在该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实行单独支付药品使用和慢特病门诊待遇“出院即享”,推动经办模式由患者个人“申请办”向医院主动“帮代办”转变,实现单独支付药品使用和慢特病门诊待遇“在院申请、出院即享”的无缝衔接。
据了解,自2025年5月23日起,襄阳市内符合相关病种规定的参保患者在保康县人民医院、保康县中医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提交相关资料,经医院审核通过,即可享受单独支付药品使用或慢特病门诊待遇,患者无需自行通过手机操作申请。
具体流程为:符合特殊用药或门诊慢特病申报条件并在上述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只需填写《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或《湖北省单独支付药品用药申请表》,经患者或家属签字确认,并准备齐全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等相关资料,由所在住院科室医师完成鉴定后,由医院主动帮助参保人员申请办理病种待遇资格认定或相关药品使用备案,出院即可享受特殊药品购药或门诊慢特病就诊报销待遇。
据悉,单独支付药品使用和慢特病门诊待遇“出院即享”,是保康县医保局为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办好民生实事而实行的惠民举措。这项措施不仅节省了参保患者的办事成本和办理时间,同时也能保证患者出院后特殊用药和门诊慢特病用药不间断。
保康县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定期组织医保经办部门培训,内容涵盖医保政策、门诊慢特病申请流程、材料审核要点等,确保工作人员熟悉业务,能够准确、高效地为住院患者提供帮代办服务。同时,加强对准入条件、鉴定结果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申报工作真实准确、规范有序,让广大参保群众切实享受到“在院申请、出院即享”带来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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