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向继武、杨雯茹、阳露雪)“家里翻修老房子,未与施工队签安全协议,万一出了事,责任怎么算?”“先送你一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回去学习,你反映的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施工队作为施工主体,若发生安全事故,需承担相应责任……”6月13日,建始县官店镇“安全宣传月”法律咨询台前人头攒动,司法所人员回答群众提问。
当天,建始县官店镇举办“6·16”安全宣传日,司法所以安全生产日普法活动为契机,将法治宣传与法律咨询深度融合,司法所结合农村实际,针对建房口头协议、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围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耐心解答,提醒村民无论工程规模大小,均应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安全责任条款。同时,面对邻里财产损害问题,以案释法,引导群众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化解矛盾。
“以前遇事干着急,现在知道怎么用法律保护自己了!”一位咨询群众拿着普法手册感慨。
据统计,本次活动累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通过法治宣传与安全活动的深度融合,切实提升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下一步,该所将持续创新普法形式,推动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常态化,为辖区安全稳定贡献坚实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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