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孟建锦报道:7月16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本月起,全国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销售药品须扫描药品“追溯码”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目前,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已实现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应用全覆盖。
在北京路一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市民张女士购买感冒药时,在工作人员指引下,打开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药品追溯信息查询”页面,扫描药盒上的追溯码,屏幕即刻显示验证通过。“有了追溯码,买药更踏实了。”张女士说。
据了解,药品“追溯码”由20位数字组成,是每盒药品独一无二的身份标识,由生产企业在药品出厂时赋予,记录着从生产、流通到销售的全链条信息。市民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或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扫码即可查询药品详情。
“药品追溯系统全覆盖,如同为药品流通装上‘智慧天眼’,能全程实时监控药品流向,让‘回流药’、串换药品、假冒伪劣药无处遁形。”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稽查科负责人表示,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应用,有助于构建“来源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的全方位监管体系。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强化药品追溯码运用,重点核查处理倒买倒卖医保药品、串换药品、伪造处方、空刷套刷医保卡等问题,推动基金监管关口前移,从源头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好医保基金安全底线,守护百姓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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