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宦忠勇、田月朋、李应坤)近日,笔者获悉,为积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保康县应急管理局推行“首违不罚”举措一年来,在安全生产执法领域引发广泛关注。
通讯员供图
据悉,2024年10月起,保康县应急管理局推行“首违不罚”政策。该政策,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首次发生、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这不仅是对企业的一次容错机会,更是推动企业自我整改、强化安全意识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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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一些商户因初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及时整改后,获得了免罚处理。一家新建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人说:“刚投产时对安全规范不熟犯了小错,没被罚还获指导,省下成本也学了知识,这政策给了我们发展底气。”
据统计,今年以来,保康县应急管理局已在危化、工贸、非煤矿山等领域开展指导服务100多场次,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人员意识淡薄等问题。
与此同时,保康县应急管理局还将“首违不罚”与“公益减罚”“轻微速罚”相结合,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柔性执法体系。通过编制行政处罚“四张清单”,明确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的适用范围,确保执法公正透明。
保康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首违不罚”政策的推行,旨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未来,该局将继续探索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路径,为保康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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