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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法庭践行“如我在诉”,巧解离婚纠纷与子女抚养难题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2日17:29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曾向阳)“婚姻生活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这段缘分到此为止了。”小周在与小永的离婚纠纷起诉状中如此写到。这段发自肺腑的话不由让人深思,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原本相爱的两人最终走到法庭对峙,而这段情感又会迎来怎样的结果。

时光回溯至2023年初,春节临近,宣恩县人民法院李家河人民法庭收到了小周的第一次离婚请求诉状。在法庭的跟进了解之下,得知小周与小永相识于2016年,后于2017年生育长子,2018年生育次子,平静美满的生活本该眷顾这个家庭。但是,当时小周与小永都还年轻,婚姻生活中的相处与磨合并不如他们憧憬中的那般美好。“性格不合”“感情基础不牢固”“没有共同语言”成为小周想要结束这段感情的理由。

当时承办法官认为,小周与小永之间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两人年轻气盛,也许没有认识到婚姻背后相互扶持、相互包容的本质,更重要的是,没有明白为人父母应尽的职责。法官仍然希望,这对夫妻能够回忆起彼此之间诚挚的心意,共同跨过时间带来的挑战,同时,为爱的结晶——两个孩子提供一个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于是,在当时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利害分析与劝说之下,小周最终撤回起诉。“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中华传统思想中对于婚姻、家庭的重视与维护,无疑在此时得到了彰显。在法院的帮助下,小周与小永家庭的小船,也在短暂靠岸之后继续出发。

时间来到三年后的现在,小周再次起诉,要求与小永结束婚姻关系。法庭在询问小永意见时,小永在略显遗憾中平静地接受了这一诉求。可以看出,对于婚姻未来的走向,两人这次得出了经过时间沉淀、深思熟虑之后的结果。

然而,婚姻并不仅仅关乎两个人的感情,更是涉及到了三个不同的家庭。家庭关系、财产分割、孩童未来,都需要理性的解决方案。秉持着“如我在诉”理念、“情理交融、化解矛盾”的初衷,承办法官积极走访调查,了解当事人家庭的经济状况、情感关系。法官敏锐地认识到,如何梳理好三个家庭中的经济纠葛,如何帮助孩子的健康成长,让离异后的两个家庭共担亲责,是本案的核心。

为切实化解矛盾纠纷、搭建情理与法理之间沟通的桥梁,法官果断展开调解工作。调解现场,法官首先表达了对两位当事人的尊重,“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才是最终的决定人,两位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我尊重你们深思熟虑后的选择。”同时,法官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出发,结合了解到的实际情况,指出两个孩子常年跟随爷爷奶奶在家生活,具有深厚的感情基础,小周则多年在外务工,照顾孩子的条件和经济基础不足,小永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直接具有照顾孩子的现实条件和情感基础,由小永抚养孩子,会让其得到更好的生活与成长环境,同时也能减少小周的经济压力。

听到两个孩子全都将由其父抚养,小周不免感到失落。一方面,她确实没办法为孩子提供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另一方面,她也担心自己会错过孩子长大的过程,担心孩子得不到很好的照顾。法官随即指出,小周作为孩子母亲,虽然并不直接抚养孩子,但是具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在不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下,另一方应当协助。与此同时,小周也主动提出给付抚养费的条件,也得到了小永的欣然应允。

最终,小周和小永双方解开心结,双方和煦、平静地结束了这一段婚姻关系。崭新的未来生活在等着他们开启,同时,孩子们的未来也在本次调解之后定下了基调。带着对彼此的尊重与祝福、对孩子的牵挂与念想,他们再度踏上了新的人生旅程。

两度起诉,不同结果,调解结果背后是法庭对当事人,最大的程度的理解、尊重,更是“如我在诉”理念最直接、生动的体现。


【责任编辑:闻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