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黄铮)1997年11月3日至8日,受国家教委委托,医药院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专家组一行10人,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价。
1998年5月19日,时任副院长唐国华教授、教务处张晏平副教授参加全国医学院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价工作研讨会,会议公布了咸宁医学院一次性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价合格的结果。

至此,学校又成功登临一个历史新高度,以本科教学评价合格的自信昂首步入国家医学本科院校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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