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孟小俊)近日,湖北省宣恩人民法院高效办结福建某有限公司与湖北某股份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案,从案件受理到被申请人主动履行义务,仅用时6天,为原告企业挽回23万元货款。这是该法院立足司法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的生动实践。
申请人福建某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湖北某股份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为保障后续判决能够顺利执行,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工作人员收到保全申请后,迅速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在依法审查保全材料的同时对双方企业进行实质化经济影响评估,1个工作日内完成保全裁定制作与保全措施的执行。
采取保全措施后,承办法官与执行员耐心向被申请人湖北某股份有限公司释明法律后果,并从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信誉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通过协商化解纠纷。最终,被申请人湖北某股份有限公司主动与申请人福建某有限公司沟通协商,全额履行了相关义务,双方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申请人随即向我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
此次案件的高效化解,是宣恩法院深化“以保促调、以保促执”机制的生动实践,不仅有效节约了企业的诉讼成本,更有利于推动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我院将始终坚持‘立审执一体化’工作理念,持续优化财产保全工作机制,促进财产保全与调解、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动能,跑出纠纷化解加速度。”该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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