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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微光映乡野:他是行走在田埂上的“法律贴心人”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8日10:57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向继武、黄鹏、谭维玖)二十五载时光流转,他始终坚守基层,默默丈量着乡村的法治进程。他,便是建始县业州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周乃庆,现担任景阳镇和13个村的法律顾问。周乃庆凭借深厚的法律专业素养,深入基层为各类矛盾“精准把脉”,投身一线“问诊”,默默耕耘于乡间沃土,为乡村产业的法治根基浇筑着坚实的堤坝。

周乃庆(右一)到村入户了解案情。

与法结缘,供销社采购法律维权路

1962年,周乃庆出生在建始县景阳镇高燎村普通的农民家庭。高中毕业到景阳镇供销社工作,担任农资采购员,1986年派驻县供销社负责景阳镇农资采购业务。

63岁周乃庆,与法律结缘,还得从1984年说起。时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供销社是农民购买化肥、农药农用物资的唯一渠道。景阳镇29个村,当年7月,正值全镇10多万亩水稻、玉米等农作物急需施肥的农时。某货车司机将化肥运到外地倒卖,慌称运输途中肥料被抢,货款凭空消失,化肥指标紧张,农田施肥在即。

为不误农时,周乃庆边向政府汇报,边联系县供销社、县化肥厂申报化肥指标,及时将200余吨化肥运往景阳,缓解用肥矛盾;为了追回货款,他收集司机倒卖肥料证据,学习《农村常用法律读本》《民法通则》等法规。到司法所咨询法律,请教法律专家,撰写诉状,依法追回10万元货款,确保农用物资采购。

领导见他熟知法律,让他协助社领导处理债权债务,经济纠纷。周乃庆白天调查取证,处理合同纠纷,晚上自学《经济合同法》等法律。经过几次法律成功维权,他信心倍增。从此遇见法官或律师,说案例、谈感想滔滔不绝;有空往书店里钻,买最新版本法律书籍;每晚看“法律讲堂”“以案说法”等电视节目。

田间地头,解纷争群众“贴心小棉袄”

上世纪90年代供销系统改制,周乃庆成了下岗职工。景阳司法所邀他参与调解矛盾纠纷,他钻研法律,用热心、诚心办成每一件事情,与村民打交道,见缝插针宣传法律知识,解读法律条款,为民解疑惑,维护农民利益。

1996年取得《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到景阳法律服务所执业,他怀着报效家乡的满腔热忱,把全部心血献给法律事业。

“村民之间有纠纷,并不是村民们不愿守规矩,而是不懂法律的‘门道’;并不是不想邻里和谐,而是缺乏法律常识,不知道该如何理性维权。”这是周乃庆常挂嘴边的一句话。他深知,生硬的法条难以深入人心,唯有接地气、贴近生活地宣传,才能让法律真正“活”起来。

随身携带普法宣传册,活跃在田间地头、村头巷尾。无论利用村民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讲座,还是处理具体纠纷现场“以案说法”,都力求通俗易懂。在涉及大里村、凤凰观村、革塘社区等村相邻关系、家庭矛盾调解中,与村民代表、党员、村委会及综治、信访、法庭等部门,通过“评理说事会”引导群众明辨是非,从源头化解纷争。他用“邻里借物不还”阐释民法典合同精神,以“养老诈骗”“高利回报”案例揭秘常见骗局,用“争一争,行不通;让一让,六尺巷”排比语,诠释“六尺巷”典故的内涵。有一次,为阻止村民何某陷入诈骗陷阱,他与公安民警一同入户,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说与值守,最终说服何某将险些被骗的20万元现金存入银行,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

“周公解惑”,用乡音传递法理化干戈

基层矛盾纠纷多元、信访问题多点,如果处理不当,小问题就会演变成大问题,使矛盾激化。作为村居法律顾问,周乃庆把矛盾调解视为守护基层稳定“第一道防线”,运用专业法律知识析理释法,融入真诚情感疏通心结。

“周公解惑”是周乃庆的微信号。数千村民、乡村干部都有他的微信号,旨在与村居保持联系,提供法律咨询;同时,将劳动法规,民事诉讼等最新司法解释,典型案例,通过微信分享,用乡音传递法理。2024年,社区一居民因单方交通事故不幸离世,家属就赔偿问题与相关方产生严重分歧。周乃庆作为法律顾问,与化解专班连续13天,反复向家属厘清法律关系与责任划分,最终在镇调委会主持下促成双方达成协议,避免矛盾升级。

今年6月,辖区一儿童在经营场所溺水身亡,家属情绪激动,一场冲突一触即发。正在村里坐班的周乃庆闻讯介入,协同镇村干部赶赴现场。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相关规定明晰双方责任,并以“远亲不如近邻”情理劝导缓和对立情绪。经过两天一夜的调解,最终促使当事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类似案例不胜枚举。在周乃庆潜移默化影响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有村民坦言:“以前总想着找关系走‘后门’,现在明白了,法律才是解决问题最硬的‘底气’。”

法理融合,现场解惑法治声音润无声

在村里,周乃庆“人熟、地熟、事熟”,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经验:摆大道理,村民不爱听,讲法条,村民听不懂,得用大白话普法,以身边案例释法,讲实用的、村民爱听的、听得懂的。2025年7月,余某在挖葛村种药材、种毛豆,在未经当事人邹某(口头答应)完全同意情况下,从邹某林田地中修机耕路,造成邹某林地、林木部分受损。双方为此发生土地占用及林木损害补偿纠纷。

10月初,挖葛村委会调解无果,周乃庆得知后,赶到挖葛村了解案情。调解伊始,邹某提出补偿10万元,余某称“喊天价”一分钱没有。双方僵持不下,周乃庆根据双方陈述地形,注标示意图,按东南西北标明四界,双方认可。然后,当事双方,村干部,村民代表冒雨到现场,测量占地面积,清点林木损失,计算补偿金额。经过摆事实,讲道理,学法律,背靠背做双方工作,双方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余某一次性补偿邹某1万损失费的协议,案结事了。

周乃庆解决问题,不绕弯子。面对“老板拖欠工资”的求助,他不仅详细讲解劳动仲裁流程,梳理材料清单,叮嘱当事人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条等关键证据,免费代写法律文书,依法维权。面对老人“子女不赡养”的辛酸,他一边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耐心解释调解与诉讼两种途径,一边安抚情绪,组织调解。对于行动不便的老人,他牵头组建专班上门服务。一份份不厌其烦的耐心与将心比心的真诚,成为群众心中值得托付的“法律贴心人”。

【责任编辑: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