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4日电 (记者潘俊强)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根据《京津冀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协同合作协议(2023—2025年)》有关要求,京津冀三地联合发布《京津冀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同事同标”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第二批)》的通知,在首批15个“同事同标”事项的基础上继续扩围,新增6个事项,进一步推进京津冀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协同,规范统一经办服务标准。至此,京津冀社保公共服务“同事同标”事项已达21项。
本次新增的6个事项聚焦社保高频业务,包括企业注销登记、养老待遇证明查询打印、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申请、失业保险金申领、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发放。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在三地办理上述社保服务事项时,可实现“同事项名称、同受理标准、同申请材料、同办理时限”,提升办事体验。
京津冀三地还同步编制了第二批“同事同标”事项办事指南,规范明确了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方式、办理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办事人员可在北京市人社局官网的“公示公告”栏目查阅相关的办事指南。下一步,京津冀人社部门将进一步优化社保公共服务,持续推进三地社保经办协同发展,打造企业群众满意度更高、获得感更好的社保服务环境。
《 人民日报 》( 2025年11月25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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