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黄婷)湖北“国补”不停,以“真金白银”释放消费潜能,但“国补”活动类型繁多、活动时间紧俏,稍不留意就会与大额优惠擦肩而过。
近日,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晓关法庭审结一起涉国家补贴政策的门窗定制合同纠纷案。商家未告知“国补”领取时间,消费者未及时领取,最终导致错失千元补贴,两方争论,法院会如何认定?
2024年9月,消费者杨先生以28800元价格在某商家定制门窗,双方签订定制合同。2024年11月,湖北“国补”开始,杨先生得知自己定制的门窗符合政策,遂向商家表明希望享受20%的补贴,商家表示尚未获取资格,申报准许后会及时通知。第二轮“国补”结束前1小时,商家通知杨先生抢券未果,遂引发诉讼。
在庭前调解阶段,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发现争议的核心在于未申领“国补”券各方是否具有过错及责任承担问题。
商家表示,“签订合同时没有‘国补’,小杨问了,我们店铺才去申请资格,平时店里太忙,第二轮最后一天我才想起,赶紧发了消息但还是错过了。”杨先生则认为,因商家未及时通知,才导致自己没能抢到补贴券,补贴的金额应当由商家承担责任,商家无权要求支付相应金额,“一直在等商家通知,这才错过优惠。”
承办法官向双方说明该优惠政策实行“先到先得、用完即止”机制,商家不应对外宣称“包抢到”“最优惠”,消费者自身也应当及时关注相关政策,双方都存在一定过错。经法官释法说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商家自愿减免部分金额,杨先生当场支付4000元,双方和解。
政府补贴政策属于公共信息范畴,消费者作为政策红利的直接受益主体,不应过度依赖商家的告知,而应主动通过官方公告、新闻发布、政务平台等权威渠道获取信息,及时了解政策细节和申领要求,避免因信息滞后而错失权益。经营者也应诚信守约,不得利用信息不对称或模糊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通过合法、合约经营获取收益,切勿为冲击销量盲目承诺、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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