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舆情分析师 刘梦娜
近段时间,护学岗相关事件频频陷入舆论风波。2025年12月29日,湖南张家界一名45岁家长在参与护学岗执勤时突然晕倒,尽管全力抢救,仍不幸离世;同日,深圳一幼儿园家长带着幼儿在马路上值护学岗,害怕孩子乱跑紧拽其衣领,随后又抱着孩子指挥交通。两起事件,将护学岗制度的执行困境推向公众视野,并衍生出参与意愿、责任归属、制度设计的讨论。
多元声量中的核心争议
护学岗制度之争。两起事件曝光后,护学岗制度争议极大,观点呈现明显分歧。支持护学岗制度的网民认为,上下学高峰时段校园周边交通复杂、人流密集,家长参与护学岗能够有效补充安保力量。反对声音则更为强烈,核心观点集中在负担过重与专业缺失两大痛点。一方面,双职工家庭或工作忙碌的家长,成为反对意见的主要发声群体,部分家长甚至无奈表示“只能花钱雇人代为执勤”。另一方面,还有网民质疑家长护学岗没有接受过任何专业的安保培训,难以有效应对突发状况。更有网民尖锐指出:“让没有执法权、不熟悉交通规则的家长站在马路中间指挥交通,本身就是对安全的漠视”。
自愿性真伪之辩。张家界家长护学岗一事发生后,“家长是不是自愿参与护学站岗”的话题成为焦点之一。不少家长反映,学校虽名义上倡导自愿,但实际通过按学号轮值、家委会施压等方式摊派任务。有家长直言:“班级群里说是自愿报名,最后变成了轮流站岗,如果不参加会被贴上‘不配合集体’的标签,还担心孩子在学校受到排挤”。与此同时,“学校是否负有安全保障责任”的讨论陆续出现。部分舆论直接将矛头指向学校,认为不管家长是否自愿参与,学校作为活动组织者,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特别是在不少学校变相强制家长参与的背景下,家长若发生意外,学校难辞其咎。
幼儿园执勤之要。深圳幼儿园家长带娃执勤事件中,幼儿园学龄段护学岗的合理性引发热烈讨论。就事件本身而言,将幼童置于车流密集的马路执勤现场,完全背离护学岗“保障安全”的初衷。对于幼儿园家长群体来说,当下二孩、三孩家庭增多,若家中其他幼儿需要照顾,家长参与护学岗难免顾此失彼;若家中多个小孩需要执勤,加之减负带来的放学时间提前,家长只怕会消耗更多的时间精力。同时,还有网民提出质疑,“幼儿园本身就有家长接送,护学岗的意义在哪?”舆论普遍认为,若家长时间允许,适度参与护学岗可增强家校协同,但必须绝对禁止携带幼童执勤。
多轮回应中的治理失衡
责任规避倾向失灵。事件发生后,两地教育机构的舆情应对短板显现。张家界家长护学岗事件追踪中,事发小学工作人员根据监控视频指出,“该家长在护学岗大概站了20多分钟,期间还与其他家长聊天、抽烟,倒地后学校第一时间送医,经检查显示其有基础疾病。”在家长不幸身亡的悲剧背景下,官方过度强调“抽烟聊天”“有基础病”等细节,似乎在暗示涉事家长工作不认真或身体不健康,存在淡化自身责任的倾向,缺乏对逝者的基本尊重。而在深圳幼儿园家长执勤事件追问时,涉事幼儿园则以“有工作人员看管小孩”模糊回应,试图弱化自身管理失职,反而无法有效平息舆论。
志愿执勤定性失效。从深层来看,两地有关部门的舆情回应也稍有不足。张家界方面,永定区教育局在通报中将身亡家长参与的护学岗定性为“志愿执勤”,未能正视基层执行中存在的强制摊派问题,难以回应公众对自愿性的核心质疑。因此,官方应先厘清护学岗实施中的真实情况再进行定性,如排查学校是否存在变相强制行为、是否应当承担安全保障责任等,而非简单以“志愿”二字,规避制度执行偏差。深圳方面,宝安区教育局明确幼儿园没有强制要求家长参加护学,并称“这名家长坚持要求参加”。如此将责任推给家长,显然难以服众。综合而言,这都反映出校园治理重处置、轻反思的深层问题。
工伤认定权益失据。在此之前,多地家长曾呼吁取消护学岗。梳理发现,其一是学校名为自愿实为摊派,有的还要拍照打卡过于形式化;其二是家长没有执法权限缺乏实际意义,一些地方则由老人代劳安全堪忧。张家界家长倒在护学岗上,还暴露出家长参与护学岗的权益保障盲区。家长作为非专业执勤人员,既未与学校或相关部门签订正式用工协议,也未被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从法律层面看,家长参与护学岗的行为性质模糊,既难以认定为“无偿帮工”,也无法界定为“劳动关系”,这直接导致其受伤或死亡后,医疗费用、赔偿补助等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进而折射出护学岗制度设计的不足。
多方协同中的初衷回归
无论是张家界家长的悲剧,还是深圳家长的无奈,都为如何站好护学岗指明方向。护学岗的核心价值不在于凑人数、走形式,而在于构建温暖且牢固的安全防线。
首先,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兜底权责边界权益。需要明确的是,校园门口及周边的安全主体责任应为学校和公安机关,交警或专职保安才是法定的、专业的守护力量。因此,护学岗应确立“专业力量为主、家长志愿为辅”的原则。一方面,学校应主动对接公安、交警部门,落实高峰勤务机制维护交通与治安秩序,并按标准配备专职保安员、防护器械与急救设备。另一方面,学校应积极联动交警部门,对家长护学岗开展系统的交通疏导、应急处置等专业培训,明确执勤范围与安全注意事项,全面保障志愿者的自身安全。同时,还应通过立法或政策文件明晰各方责任清单,明确公安、学校、家长在护学岗中的权责边界,确保意外发生时责任界定有章可循。
其次,强化公共服务水平,破解人力依赖路径。长期以来,部分学校过度依赖“动员家长”的方式解决护学问题,逐步形成路径依赖,既加重了家长负担,也难以真正保障安全。事实上,多地已探索出技术防控的有效路径,如运用无人机巡逻实现校园周边全方位监控、通过LED测速设备警示车辆减速慢行、借助感应围栏强化校园周边安全预警等,不仅能有效缓解人力不足的压力,更能提升安全防控的精准性与专业性。同时,教育部门应加大对校园安全防控技术升级的支持力度,推动护学工作由人力密集型向技术赋能型转变。必要时,还可联动属地其他部门招募退休人员、热心居民等组成社区志愿者,充实校门口执勤力量,多措并举站好护学岗。
最后,坚守自愿参与原则,杜绝变相强制行为。家长参与护学岗并非强制义务,而是基于自愿的公益行为,且有明确的国家标准要求。2015年公安部与教育部联合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明确,学校可组织教师及家长志愿者参与护校工作;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鼓励学校与社区、家长合作建立安全保卫志愿队伍。对此,学校应严格落实国标要求,彻底摒弃“轮值摊派”“道德绑架”等变相强制手段,建立清晰的自愿报名与退出机制,确保制度执行不走样、不变形。此外,对于孕期、哺乳期、有婴幼儿照护需求或自身健康状况不佳的家长,应明确豁免其执勤义务,让自愿回归本意。
专题:东湖观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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