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细看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关于职场,提到两个“规制”。
一个关乎对劳动者“强”保护:依法规制不合理考核辞退员工行为;
一个关乎防范权利被滥用:依法支持用人单位解除虚构病情、消极怠工员工劳动合同,支持用人单位无需向故意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支付两倍工资,规制频繁“闪辞”以经济补偿牟利的劳动“碰瓷”。
两个“规制”,传递司法衡平法益的温度和担当:正当权益严格保护,恶意“碰瓷”必须惩治。
实际上,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一直都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着力点。
看执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深做实治理欠薪等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看司法,针对实践新情况,人民法院及时以司法裁判定分止争、明晰规则,坚定捍卫劳动者合法权益。例如,有平台企业通过“连环外包”、诱导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等“障眼法”规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等形式强化规则引领,依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此次,最高法工作报告重申“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等,再次彰显“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容侵犯”的鲜明立场。
法律既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也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为何最高法工作报告专门提及规制劳动“碰瓷”?不妨看一起“泡病假”的个案。周某以生病需卧床为由,向公司申请了长期病假。但公司发现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在提出保障条件后,周某仍不返岗,且多次跨省去看演唱会。公司与周某解除劳动合同却被诉,要求支付病假工资、违法解除赔偿金等4万余元。 法院最终驳回了周某的诉求。
司法裁判具有重要的价值引领作用。一段时间以来,个别劳动者以维权之名行“碰瓷”之实,通过故意不签书面劳动合同、消极怠工、频繁跳槽等手段,提出辞职或迫使用人单位对其作出辞退处理后,进行恶意索赔牟利。这不仅加剧守法企业经营负担,还扰乱用工市场秩序、破坏营商环境。人民法院依法对劳动“碰瓷”行为予以否定性评价,用法治尺子划清行为边界,给守法企业吃下“定心丸”。将规制劳动“碰瓷”写入最高法工作报告,明确支持用人单位合法处置,是对社会关切的有力回应,更是以司法力量引领社会诚信风尚。
护民生、守公平。两个“规制”,一体两面、落点一致:以法治之力规范劳动关系,筑牢民生保障之基。以法治之力,让正当维权理直气壮、恶意“碰瓷”寸步难行,才能推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尽其责,形成“双向奔赴”的良性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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