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王波通讯员 李小丹 报道:3月23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围绕执法办案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推出21条具体措施,着力构建规范、精准、高效的执法体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指导意见》以“规范”为主线,从职责分工、办案程序、裁量尺度、纪律要求等方面作出系统安排。明确市、县、所三级市场监管执法权限,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跨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统一裁量基准,避免“类案不同罚”,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
《指导意见》紧盯民生热点和安全底线,重点打击违法会销、传销、侵权假冒、价格欺诈、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严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行为,在重点领域严格落实“处罚到人”制度。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对危害人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行为从严从重打击,对首次违法、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罚,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
《指导意见》明确,强化服务导向,推动执法端口前移,强化事前预警和行政指导,帮助经营主体从源头消除违法隐患。实施全过程说理式执法,推广“三书同达”和信用修复服务,建立案后跟踪指导机制,帮助涉案主体纠偏扶正、纾困解难。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智慧执法,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和执法监督,打造专业化执法队伍,实现执法质效与社会满意度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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