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确政府、家庭、社会三方责任
福建泉州市为孤独症儿童立法
《泉州市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促进条例》近日获得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将于今年4月2日起正式施行。
近年来,泉州坚持以法治力量和联动监督提升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水平,率先开展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地方立法,推动泉州市成为全省唯一入选“全国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先行先试地区”的城市。
《条例》共6章35条,明确政府、家庭、社会三方责任,系统总结全市在筛查诊断网络建设、医康教融合等方面的有效经验,构建了筛查、诊断、康复、教育、保障、社会参与的全链条服务机制,推动孤独症儿童关爱工作从“有章可循”全面迈向“有法可依”。其中首创性规定:普通学校凭孤独症诊断证明,申领随班就读生均经费,为孤独症学生提供个性化支持。
泉州成立孤独症专项基金,创新“财政引导+社会募捐”模式,筹集善款超1.2亿元。自2023年起,连续4年将0至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目前已累计完成筛查123万人次、投入资金29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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