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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服”到“理解” 大悟县司法局成功化解一起行政复议争议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4日13:31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严昕)近日,大悟县司法局在审理一起行政复议案件时,通过主动调解、耐心释法说理,成功化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行政争议,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实现案件案结事了、案结人和,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该起行政复议案件源于一起市场举报。申请人通过12315平台,举报某网吧涉嫌无证经营,被申请人核查后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因对该决定不服,申请人向大悟县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引发行政争议。

行政复议机构受理案件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开展初步审查,发现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在实体上并无明显不当,申请人申请复议的核心原因,是对行政执法程序及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理解偏差,并非被申请人执法存在违规情形。

为从根源上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复议机构决定打破“案结即了”的传统审理模式,在案件审理期间主动启动调解程序。工作人员主动与申请人取得联系,耐心倾听其诉求,充分保障其表达权,细致梳理其疑虑焦点。

针对申请人对立案条件、执法程序、复议审查标准等方面的困惑,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释法说理,既深入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又肯定申请人监督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的积极行为,逐步引导申请人从情绪化的“不服”转向对事实与法律规则的理性认知。

沟通中,工作人员始终保持平和坦诚的态度,对申请人反复追问的问题耐心回应、反复解释,用真诚化解隔阂、用专业消除疑虑。最终,申请人充分理解了被申请人的处理决定及执法程序,认为自身举报监督的目的已实现,无需继续通过复议程序解决争议,主动提交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该起行政争议得到圆满化解。

该案的成功调解,充分彰显了行政复议“高效便捷、定分止争”的制度优势,也体现了大悟县司法局践行“复议为民”的工作理念——不简单以维持或驳回决定结案,而是通过释法说理,帮助群众跨越法律认知鸿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切实提升了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下一步,大悟县司法局将持续坚持“能调尽调”原则,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不断优化行政复议调解方式,推动更多行政争议在法治轨道上得到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左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