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冰客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市民政局日前发布《十堰市关于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山寨社团”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将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坚决清理“山寨社团”。
据悉,《通告》明确的重点打击整治对象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组织筹备活动的;未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代表举报方式如下:一、电话举报十堰市民政局:8117122茅箭区民政局:8781517张湾区民政局:8693167郧阳区民政局:7222191丹江口市民政局:5229973郧西县民政局:6242897房县民政局:3251187竹山县民政局:4230660竹溪县民政局:2725902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民政局:5652448机构或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被撤销或吊销登记证书后,仍以相关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上述组织名称通常包含“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如需查询社会组织是否已登记,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或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点击“我要查询-全国社会组织查询”进行查询。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务服务中心:8319915
二、邮箱举报
市民可以将举报材料发送至charl
eskun@vip.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非法社会组织举报”。
三、信件举报
邮寄至湖北省十堰市天津路78号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信封上请注明“非法社会组织举报”字样。
四、现场举报
可直接前往十堰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7088室)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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