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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法院将法庭“搬”进托老所,83岁老母亲赡养难题得以化解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7日09:39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张可)小满后的湖北省宣恩县晓关乡,雨水洒落山野,空气中裹挟着湿润的微凉。乡里一家托老所的院子里,国徽端正地悬挂在墙上,几张条桌拼成了临时审判台,宣恩县人民法院晓关法庭正在这里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十来位住在托老所的老人也好奇地坐在附近旁听。

原告席上,83岁的陈大娘身子微微前倾,双手交叠放在腿上。对面的被告席上,只坐着她的小女儿,大女儿和儿子当天并没有露面。老人要告的,正是自己含辛茹苦拉扯大的三个孩子。

“让他们给我出钱,我就住在养老院里,他们有时间就来看下我。”陈大娘说道。过去三十多年里,老人大多跟着小女儿在荆州生活。儿子虽然也接过她几回,可母子俩总是处不长,一闹矛盾,老人又得回到小女儿身边。去年冬天,母子两发生争执,儿子将母亲的衣物扔出了门,陈大娘的外孙只好又把她送回荆州。小女儿家里住的是步梯房,自己既要上班又要带孙辈,实在分身乏术。今年三月,外孙将她从荆州接回后急着出门务工,一时间找不到人托付,只好将陈大娘安顿在了这家托老所。

案子到了法院,法官黄婷心里清楚,这样的家务事,硬判不如巧调。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腿脚不便,到法庭参加诉讼确有困难,法官决定把庭开在托老所。

在案件立案之初,法官便主动与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对接,为经济困难的老人申请了法律援助律师,并依法为其办理了诉讼费、保全费的免交手续。为了督促子女正视赡养义务,法庭还专门向三名被告送达了《赡养义务告知书》,从法理和亲情两个层面进行教育引导。庭审前,法院依职权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查询并冻结了三名子女名下的部分存款,为后续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这三十年间,小女儿付出了很多。”庭审中,老人没有回避过往的事实。小女儿也当庭表态,该自己出的赡养费一分不少,也愿意继续帮母亲买医保,只是家里确有难处,没法把母亲接回去同住。她愿意先预付两万元到托老所,并请求法院解除对她账户的保全。

一次庭审,将一家人的纠葛摆到了台面上,也让旁听的老人们听懂了法理事理。法官抓住双方尚有感情基础这个关键点,在庭审结束后并未急于下判,而是告诉双方,庭后还可以再坐在一起商量商量。

庭审结束后,法官多次在电话中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转机出现在两周后,老人专程来到晓关法庭,和她一起来的还有大女儿和女婿。原来,夫妻俩准备今天把老人接回家。老人告诉法官,自己愿意跟大女儿一家生活,小女儿从今年三月起每月给三百元赡养费,医疗费两个女儿平摊。儿子经济状况不太好,家人们也表示理解。通过手机远程连线,远在荆州的小女儿也看到了这欣慰的一幕。

这起纠纷的平稳化解,是宣恩法院近年来深耕家事审判、做实涉老权益保障工作的一个缩影。通过“巡回审判+多元调解+就地普法”的方式,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以柔性司法弥合亲情裂痕,用暖心守护筑牢养老防线,切实让老年人权益保障落地见效,让司法温度浸润千家万户,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责任编辑: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