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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咸安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0日20:58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王上文 张高健)近日,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区分局马桥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行政拘留1人,现场查扣液化气罐53个,及时清除一处重大安全隐患。

7月29日,马桥派出所联合多部门在辖区开展排查时,发现违法行为人朱某经营的便利店内,违规堆放大量液化气罐。

经查,朱某在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自家便利店旁私设罐装液化石油气售卖点,并违规将53个罐装液化石油气,分别存放于便利店及家中杂物房内,两处储存场所均未配备任何消防、防爆等安全防护设施。

该储存区域周边民房密集、人员集中,且正值夏季高温酷暑天气,液化气罐长期违规密闭存放,极易引发爆炸、火灾事故,严重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存在极大的公共安全风险。

目前,违法行为人朱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咸安警方在此提醒:非法存储易燃易爆危险物质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危及自身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如发现此类违法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咸安公安将持续聚焦“伪新能源加注站”专项整治工作,从严查处各类违法乱象,全方位排查清零安全隐患,全力守护辖区平安稳定。

【责任编辑:吕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