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关于调整自治区防汛防台风(含地质灾害)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决定将广西防汛防台风(含地质灾害)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二级。
通知强调,鉴于自治区水文中心于2026年8月23日0时发布洪水红色预警,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研判,根据《广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决定于2026年8月23日4时对防城港、崇左市将自治区防汛防台风(含地质灾害)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自治区防汛防台风(含地质灾害)二级应急响应。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压实防汛救灾责任,加密监测预报预警和联合会商研判,根据防汛形势及时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要严格落实防台风“六个百分百”、预警“叫应”和跟踪反馈机制,做好风险隐患点的巡查防守,确保险情早发现早处置。要紧盯转移避险“五个关键环节”,按照“四个一律”要求,果断组织人员转移避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及时报告汛情险情灾情以及防汛工作信息,重大险情灾情和人员伤亡等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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