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自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长期困扰城市治理、反复引发邻里纠纷的生活噪声难题,有了清晰、权威的法治解决方案。公共休闲与居民安居的权责边界被厘清,噪声治理从此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为基层民生治理提供了强支撑。
走在城市的广场、公园,总能看到不少市民聚在一起跳广场舞,合理的健身活动既能丰富群众的生活又能增添城市的烟火气,但音响音量过大,就会影响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莘莘学子不能静心学习,孕妇婴儿难以进入梦乡,疲劳打工人无法休养生息。一边是群众开展文体活动的现实需求,一边是居民想要安静休息的基本诉求,本应和睦的邻里因此产生的矛盾冲突并不少见。
过去处理这类纠纷,大多依靠社区工作人员、民警上门劝导。现实当中常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上门沟通之后情况会好转几天,没过多久噪音又反弹回来。参与活动的群众认为广场本来就是供大家休闲的地方;受影响的住户又希望拥有安静的居住环境。立场各有道理,可实际取证界定不容易,来回调解,问题却很难彻底解决。
《生态环境法典》给这类生活噪声划下了法治红线,法典并不一刀切禁止群众开展户外文体活动,更多是明确行为边界。噪声判定不再只盯着分贝数字,即便数值没有超标,只要客观上干扰到他人正常生活,同样属于噪声污染,同时设置循序渐进的教育、惩戒手段,对经劝阻、调解仍不改正的各类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可进行最高1000元的罚款。对居民群众来说,遇到噪声侵扰,维权手里就多了可靠依据和实打实的底气。
不过,法律条文终究只是兜底手段,噪声治理不能完全依靠执法处罚,想要问题长效化解,关键还是要发挥基层治理力量。很多矛盾,其实完全可以化解在激化之前。社区和网格力量可以往前多走一步,通过召开邻里议事会、楼栋座谈会,主动邀请健身团体、居民代表坐下来沟通,面对面倾听双方诉求,共同商定适宜的活动时段、合理的播放音量、固定的活动区域。用群众商量的方式定规矩、立公约,让居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
公共场合的文明,讲究的从来不是某一方单方面妥协。既要尊重中老年群体休闲健身的愿望,也要守护住户安稳生活的权利。依托法治兜底、依靠协商赋能,让文体休闲有尺度、居家生活有安宁,在邻里包容共治中平衡好公共权益与私人权益,才能真正化解顽疾、凝聚民心,让城市基层治理更精细、更暖心。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熊楚曦(武汉市武昌区“昌言家”团队、紫阳街道办事处)
责编: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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