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潘世新 通讯员 赵涛
8月20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多起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扎实推进保健品虚假宣传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加大涉老消费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筑牢老年群体消费安全屏障。
夸大普通康养产品治病功效
4月17日,张湾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一家养生保健馆涉嫌开展虚假宣传活动。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店内摆放20台“玉灵细胞康养仪”,其中14台设备正为老年人提供体验服务。店内宣传单标注“不打针、不吃药、不节食、健康安全、轻松塑身”等内容,违规宣称相关产品具备疾病预防、治疗功效。
该商家通过发放宣传单、赠送鸡蛋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到店免费体验康养仪,同步搭售单价58元的“藏秘甘露活血保健凝胶”谋取利益。经查实,涉案康养仪、保健凝胶均为普通日用产品、化妆品,并不具备防病、治病等医疗功效。该养生保健馆开展虚假商业宣传,误导老年消费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张湾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作出行政处罚。
据介绍,该案是典型的“免费体验+捆绑售品”涉老虚假宣传。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普通商品严禁标注、宣传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经营者须严守法律底线、坚持诚信合规经营。
假借保健贴变相宣称药效
4月22日,竹溪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对辖区某养生保健馆开展核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店铺对外宣称在售的“骨痛消保健贴”可治疗颈椎痛、关节炎、腰椎间盘突出、痛风等十余种疾病,店内墙面张贴九类疾病的穴位贴敷指南,针对不同病症制订专属使用方案。
经核实,该产品仅为普通保健用品,并无治疗上述疾病的功效,经营者亦无法提供相关宣传内容的科学佐证材料。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虚假商业宣传,竹溪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给予行政处罚。
办案人员介绍,该商家以病症穴位贴敷指导为掩饰,变相暗示保健贴可替代药物治疗疾病,欺骗性、误导性极强。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广大群众需精准区分保健用品与药品的本质区别,经营者任何形式的变相虚假宣传,均将依法受到严厉惩处。
虚构普通刮痧液养生奇效
5月13日,郧西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涉老消费专项检查,发现辖区一家食品店聚集多名老年人,店内张贴“牛角梳按摩刮痧液苗族奇方刮痧排毒延年益寿”等宣传标语,库房内储存待售刮痧液2332瓶。
经查,该店铺自今年3月起张贴上述宣传标识,现场为老年消费者提供免费按摩刮痧体验,却无法证实刮痧液具备宣传中提及的养生延寿功效。涉案刮痧液仅为普通日化产品,不具备治病、延年益寿等特殊功效。该店铺虚构商品性能、开展虚假宣传,郧西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该案中,商家借助“奇方”等神秘化营销话术,搭配免费体验活动诱导老年消费者消费,违法营销手段更为隐蔽。监管部门提醒老年消费者,对“奇方”“延年益寿”“排毒治病”等夸大功效的宣传务必提高警惕,切勿被免费福利蒙蔽。
违规炒作保健食品为“万能药”
5月7日,张湾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某商贸行通过洗脑式宣讲诱导老年人消费。执法人员现场查获两段“青晨红曲银杏叶沙棘胶囊”产品宣传视频。
据了解,该款保健食品官方获批功能仅为辅助降血脂,但店铺播放的宣传视频肆意夸大功效,鼓吹产品可疏通血管、降低血压、治疗肾病、改善糖尿病,宣称产品疗效优于药物,误导消费者服用后可停用降压、降糖处方药。该宣传视频由供货商远程提供,店铺每日面向到店老年人循环播放4场次,商家无法提供相关宣传内容的合法佐证材料。张湾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办案人员表示,保健食品严禁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效,严禁与药品开展功效对比,商家对店内播放、推送的各类宣传内容,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但凡宣称可根治慢性病、能够替代药物的保健食品,切勿轻信、谨慎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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