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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评论:读懂食品安全抽检,别被“不合格”三个字带偏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1日16:13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又到盛夏,高温、汛期叠加,食品安全进入风险易发高发的时段。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陆续开展专项抽检,并通过官方渠道公布不合格食品信息。

然而,每当抽检通报发布,总会引发一些疑问:“怎么又有不合格食品?”“是不是食品安全越来越差?”“还能吃什么?”

这些担忧完全可以理解,食品安全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千家万户餐桌安心。面对抽检公示信息,不少群众容易陷入三类认知误区,不妨客观厘清、理性看待。

误区一:检出不合格食品≠整体食品安全形势变差

看到“不合格”字样,群众产生焦虑十分正常。抽检批次扩容、不合格样品公示数量增多,不等于整体食品安全水平下滑;但这不代表现存风险可以忽视,所有检出问题都会依法处置。

近年来食品抽检覆盖范围持续拓宽,检测技术、信息公开机制不断完善,以往不易察觉的微小风险能够精准检出。监管排查识别能力提升,是治理体系持续优化的体现;与此同时,针对检出的各类问题,监管部门始终坚持从严处置、闭环整改。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发布《2026年第一季度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一季度全国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586127批次,抽检样品综合合格率约为98.12%。该数据反映全国食品市场整体安全基底稳固,但1.88%的不合格样品背后对应的风险隐患,监管部门从未放松整治。

从长期抽检数据走势来看,全国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保持稳定向好,但零星分散的风险点位仍需持续紧盯、动态清零。

对比长期监管实践,相较于长期零检出不合格、风险隐匿未暴露的情况,主动排查、及时发现隐患,更有利于提前管控食品安全风险。

误区二:食品抽检不合格,不能直接等同于有毒有害

不少群众看到不合格字样,会直接联想到致癌、急性中毒等严重风险。事实上,食品抽检不合格和存在有毒有害风险不能简单划上等号,需要区分问题类型分级看待。

抽检不合格分为不同风险层级:一类是标签印刷、标注等标识类瑕疵,风险较低;另一类是微生物超标、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等,存在不同程度健康隐患;还有违禁添加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重大风险问题。针对不同类型问题,监管部门均会开展科学风险评估,实施分类处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不可突破的底线,无论瑕疵轻重,只要不符合标准,监管部门均依法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全面整改。客观区分风险等级,不是放宽食品安全监管标准,而是帮助公众科学区分隐患程度,减少不必要的恐慌情绪。

误区三:抽检结果公示不等于监管处置工作收尾

不少群众以为不合格名单公示后,相关处置工作便告一段落。实际上,发布抽检通报只是食品安全全链条闭环监管的其中一环。

从检出问题启动风险管控,到产品下架召回、源头溯源排查、立案依法查处,再到督促企业整改、组织复检复核,全流程均有法定处置要求。公开不合格食品信息,核心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倒逼经营主体落实质量责任,主动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一份抽检通报背后,往往是一场风险排查和治理行动。公众既要关注“哪里出了问题”,也要关注“问题是否解决”。

客观来看,食品行业产业链条长、经营主体数量庞大,生产流通消费场景繁杂,很难做到完全无任何风险隐患,零星风险点位客观存在。衡量食品安全治理成效的核心,是能否快速识别风险、如实公开信息、高效闭环处置。

抽检公示不合格样品,不能简单看作食品安全负面信号,更是检验监管排查能力的直观参照。主动公开隐患、快速落地处置,体现监管部门直面风险、主动治理的工作导向。

厘清上述三类认知误区,有助于群众客观看待食品抽检结果。理性看待抽检信息不等于漠视风险,而是引导大家主动参与共治。当前各地市监部门均开设“你点我检”互动渠道,群众可自主提出重点抽检品类;日常消费留存购物票据,发现食品质量问题及时拨打12315举报,既能维护自身权益,也能助力织密食品安全共治网络。

食品安全治理需要全社会同心聚力。监管部门守牢安全红线,经营主体扛起第一责任,广大群众主动监督、积极参与,多方携手共同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黄玮婷(青山区市场监管局)

责编:何婧

【责任编辑:董育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