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文、图/ 记者 刘昆
本报讯 9月18日,正值2026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9月14日—20日),湖北省药监局十堰分局组织开展过期失效药品集中无害化处置专项行动,在东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全市各类过期、失效、破损药品进行集中统一销毁,从源头杜绝问题药品流入市场,切实筑牢群众用药安全防线。
本次集中销毁行动流程规范、监管全程闭环。当日上午,重庆医药十堰有限公司、人福医药十堰有限公司、十堰市宏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药品批发企业,将库存过期、客户退回及破损的各类药品统一运送至指定处置点位。省药监局十堰分局执法人员对所有待销毁药品逐一登记、核查、核验,全程监督药品转运、入库、销毁全流程,确保处置工作公开透明、规范合规。所有待销毁药品均送入专用焚烧炉,完成标准化无害化处置。
据统计,本次行动集中无害化销毁过期失效药品共10吨,药品种类覆盖面广,包含两千余种常规药品,其中涵盖盐酸氢吗啡酮缓释片、舒芬太尼注射液等11种麻精类药品,累计一万余盒,同时包含多款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本次销毁药品均为全市各药品批发企业库存的过期失效、破损存量药品,来源清晰、台账完整。
常态化开展过期失效药品集中无害化处置工作,一方面可彻底杜绝过期、失效、破损药品回流市场,严守药品安全底线,全方位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另一方面,有效清理药企积压库存,盘活仓储资源,提升仓储利用率,降低企业仓储及管理成本。同时,有效规避过期药品随意丢弃、私自处置引发的土壤、水体污染等生态问题,实现药品安全保障、企业提质增效、生态环境保护三方共赢,进一步规范全市药品经营市场秩序,夯实全市药品安全综合治理根基。
本次销毁药品均为市内各药品批发企业库存的过期失效、破损存量药品。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