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西藏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提升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级别的通知。内容如下:
10月22日22时33分,那曲市巴青县发生7.0级地震(北纬32.40度、东经93.79度),震源深度10公里,地震灾害已造成16人死亡、76人受伤,339间房屋倒塌,具体灾情仍在进一步排查统计中。
为进一步加大对灾区的指导支持力度,根据《西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藏政办函〔2024〕33号)规定,经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主任同意,于10月23日将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提升至二级。请那曲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和任务分工,做好抢险救灾和灾害救助,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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