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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男子酒驾受罚不思悔改 再次醉驾被查获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4日22:47 来源: 荆楚网

酒驾男子被查获。通讯员供图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向伟华)男子酒驾后不知悔改,依然选择酒后“闯关”。5月2日晚,恩施州公安局高警支队宣黔大队在咸丰西收费站站前广场查获一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当晚9时45分,一辆越野车从咸丰西收费站准备下站时速度很慢,民警察觉有异,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经检查,民警发现驾驶员冉某身上飘散着浓重的酒精味,经现场检测疑似醉酒驾驶。民警依法暂扣车辆,并将冉某带往医院抽血检测,血检结果为119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车的标准。

冉某交代,当日下午6时许,他和女婿两人在家对饮喝了两瓶500ml的啤酒和一杯白酒。因次日要在咸丰县办事,当晚9时许,冉某便抱着侥幸心理,独自驾驶越野车从重庆黔江区出发,最终在咸丰西收费站被宣黔大队民警当场查获。

民警随后发现,2019年9月30日,冉某曾因酒后驾车被咸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并处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驾驶证被暂扣后,冉某一直没有去车管所参加满分学习考试。2020年4月30日,冉某在重庆市黔江区交警支队车管所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并未通过。目前,冉某的驾驶证处于停止使用状态。

民警介绍,警方已依法吊销冉某驾驶证及拖移机动车处理。除此之外,冉某还将面临承担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责任编辑: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