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发布不实视频。通讯员供图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文方举)白色三层小楼缓缓滑向水中,轰然倒塌,视频下方标记“恩施市大龙潭”,一则虚假视频在网上大量评论转发。7月19日,视频发布者万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被恩施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近日,持续降雨,洪峰过境,恩施多地受灾。在大家都齐心协力抗洪救灾时,在红旗大道附近上班的万某却用发布虚假视频的方式博取朋友圈好友的关注,将在网上下载的一则房屋倒塌的视频自行添加“恩施市大龙潭”字样后,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我当时觉得好玩,就下载了视频,然后编辑‘恩施市大龙潭’字样发在朋友圈。”万某交待,该视频是其在朋友圈发现,但是未经核实视频地点就将视频编辑为恩施市大龙潭。“看着揪心”“太吓人了”……视频一经发布就引起朋友圈700余名好友的广泛关注并转发。
案发后,恩施市公安局迅速出动,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证实视频内容与描述不符。19日13时许,办案民警将违法行为人万某依法传唤,经询问,万某如实交待了自己在微信朋友圈造谣的违法事实。
办案民警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警方倡议:灾难面前,众志成城,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广大网友要从自身做起,不随意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相关信息,网上发表言论时,要依法、理性表达,以事实为依据,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维护好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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