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鄂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华容大队民警进行酒驾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三次酒驾”违法行为。
29日13时30分许,华容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316国道杨巷路段设立临时卡点开展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一辆车牌号码为鄂G6***5的轿车在距检查点几十米处停下来,驾驶人童某立即下车离开。
这一举动引起执勤民警的注意,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对该驾驶人进行拦截,检查时执勤民警闻到了浓浓的酒味,便对童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9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
在调查询问中,民警通过查询,发现童某分别于2015年、2018年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及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其驾驶证已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吊销。童某涉嫌无证驾驶及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醒: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旦被查处,公安平台会记录其违法行为,即使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或吊销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前的酒驾违法信息也不会消除,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二次酒驾”,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请各位驾驶员朋友们谨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张德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