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石勇通讯员李抒阳熊亦周)7日,花湖派出所民警在巡逻盘查时,发现一辆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面包车。该车司机被依法行政拘留。
当晚8时许,民警孙凯在路边发现一辆白色面包车内塞满大小不一的纸箱,把车辆后部玻璃挡得严严实实。靠近一看,纸箱上印有“火树银花”“冲天炮”等文字。为了安全起见,孙凯拦停该车,示意该车司机出示烟花爆竹等运输危险物品的相关证件。
“我……没有证。”洪某某支支吾吾向民警表示无证件后,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洪某某今年50岁,在大冶某地经营一家烟花爆竹店,偶尔还会运货到散花一带贩卖。心存侥幸的他,认为警方不会检查到自己头上,便懒得置办合法运输危险物品的相关手续和设施。当天,他开着私家车运货,没想到“运气”不佳,被民警当场拦截要求检查。
警方依法对洪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告知他不要再心存侥幸,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按照规定经营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