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晚报讯(记者胡于梅 通讯员何蕾 钟萌)近日,全国妇联在京召开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会,并发布“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荆门市公安局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湖北金城大厦(集团)实业公司副总经理、市妇联副主席(挂职)潘丹丹以及沙洋县妇联主席张敏喜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此次大会表彰了996个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995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近年来,荆门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先后获评全市、全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全国“巾帼文明岗”。该局利用每年“110”宣传日、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通过报纸、电视等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宣传。该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暴力处置工作的通知》《家庭暴力案件接处警工作规定》等文件,坚持“优先接警、优先处警、优先救助”的原则,2018年至今,共受理并妥善处置家庭暴力报警506起,破获强奸案21起,破获组织妇女卖淫案13起。
潘丹丹目前在荆门市妇联挂职,经常组织各县市区妇联权益部长、家调委主任、市家调委全体调解员进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培训,还强化学习《刑法》《国家安全法》《婚姻法》等,阅读相关书籍,提高业务素质。
张敏是沙洋县妇联主席,成立了沙洋巾帼志愿者协会,为妇女特别是困境妇女开展一系列维权服务;组织制作了《妇联干部应知应会手册》,培训“新妇联人”2000人次;多方筹措资金,凝聚社会力量,实施了“万家无暴”反家庭暴力项目等一批幸福花开公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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