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雷汉卫 陈雪阳)1月13日笔者获悉,荆门市供水总公司经省、市文明委复查审核和推荐,中央文明委复审,被中央文明委批准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荆门市供水总公司在市文明办的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下,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抓手,坚持服务大局、树立形象,强力推进文明创建了一系列举措。同时,该供水公司创新开展供水不满意度调查整改,全力以赴提升供水服务水平,创新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开展供水不满意度调查。通讯员供图
据悉,“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中央文明委授予创建单位的最高荣誉。2018年,在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发起的公服企业满意度调查中,公司总成绩排名第一,被授予“消费者满意单位”和“消费者满意品牌”。2019年,由于成功推行卓越绩效管理和用户满意管理,该公司被市政府评选为第七届荆门市“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因全面推进依法治企,被评为湖北省省级“法治建设示范企业”;被荆楚网表彰为“全省优秀政务微信公众号”;作为全国唯一一家供水企业,荣获2019年全国市场质量信用AA等级“用户满意企业”称号。2020年,公司先后被评为荆门市建设江汉平原振兴发展示范区先进集体,在全市要素保障类满意度测评中继续名列榜首。三水厂团支部被共青团中央表彰为“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咏泉水质检测有限公司曹俊同志荣获“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和“荆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供水维修班长黄磊获评“荆门好人•最美逆行者”荣誉称号,加压站员工闫寒家庭荣获2020年“最美家庭”荣誉称号。
荆门市供水总公司继续保留荣誉称号,是企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创新发展的一大丰硕成果。截至目前,该公司已连续十一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荆门市委、市政府授予市最佳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