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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大力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网络零售额力争破1000亿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0日12:08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高先勇 李慧敏)6月17日,荆门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附件《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政策》(以下简称《支持政策》)出台的背景、内容、特点及相关工作安排。

《实施意见》明确发展目标:到2026年,全市网络零售额力争达到1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30%以上。《实施意见》还明确,从2022年起连续5年,市、县(市、区)两级安排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其中市级财政每年安排600万元,用于支持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通讯员供图

近年来,荆门市电子商务市场规模持续快速增长,电子商务综合水平显著提高。全市建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4个,累计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点)1200余个;网络零售额从2015年不足50亿元到2021年260亿元,年均增长28%;农产品上行从2015年约4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26亿元。京山、沙洋、钟祥、东宝等地先后成功申报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市),金瑞物流园等5家企业获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企业。电子商务已成为我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点,成为保持就业稳定和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着力点。

为适应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趋势,优化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水平,推动荆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出台了《实施意见》和《支持政策》。

“1+1”政策体系

本次支持电商发展的文件采用“1+1”政策体系,即一个《实施意见》,一个《支持政策》,前者强调原则性、引领性、导向性,后者聚焦突破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对标先进、集成经验。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全市促进电商产业发展政策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提出到2026年,全市网络零售额力争达到1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30%以上;引进和培育年网络零售额超1亿元的电子商务企业20家以上、超5000万元的40家以上、超1000万元的120家以上;培育年网络交易额超100亿元的电子商务园区1-2个、超30亿元的4-5个;各县(市、区)电子商务园区及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实现全覆盖,培育年网络销售额超2000万元的涉农电商企业60家以上。在主体培育、产业融合、体系建设和组织保障等四个方面,部署了壮大产业园区、培育骨干企业、招引头部企业等十二项重点工作。

《支持政策》针对制约我市电商产业发展的痛点、难点,从电子商务园区发展、实物商品网络销售额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服务业电子商务发展等八个方面提出了非常具体的支持措施。

明确目标定位,支持规模空前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扎实推进主体培育、产业融合、体系建设三大工程,确保全市电子商务各项指标处于全省同类城市前列。《支持政策》对各项细分工作针对性地配套了支持政策,形成政策合力,切实推进各项任务。为确保目标任务的有效实现,《实施意见》提出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从2022年起连续5年,市、县(市、区)两级安排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其中市级财政每年安排600万元,用于支持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在强有力的投入保障下,《支持政策》进一步明确:除明确由市级财政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外,对电商园区、企业等的支持、奖励资金按照市、区5:5,市、县(市)4:6的比例分担。总的来看,荆门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每年支持额度均在1000万元以上。

紧扣现实需求,解决痛点难点

本次政策制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深入剖析我市电商产业发展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力求找到行业、企业关注的重点、焦点、热点,针对问题症结,找准施策方向,拿出切实举措。

人才引育方面,支持商协会及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电商人才培训,每年支持经费可达30万元。

快递物流方面,对年中转量达到5000万件以上的区域性快递分拨中心,视中转量给予最高60万元的奖励;对在本地年缴纳1000万元以上运输增值税的自建网络货运平台,视缴税额给予最高60万元的奖励;对服务电商企业不少于20家、年快递中转量不少于600万件的供应链管理公司及云仓,视中转量给予最高60万元的奖励;对建制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实际使用率超过60%的邮政、快递企业(直营分公司),视站点实际使用率给予最高60万元的奖励。

强化目标导向,政策务实求新

在《实施意见》的目标规划引领下,《支持政策》围绕目标达成采取定向支持,立足荆门实际,对标先进城市,增强政策强度,提升吸引力。如,支持实物商品网络销售额提升方面,对通过以B2C方式为主、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或通过以B2B方式为主、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视销售额、纳税额给予最高60万元的奖励;对年网络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线上地方馆、特产馆,一次性给予承办企业20万元的奖励;对获批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4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创新发展方面,对商业楼宇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电商直播间20间以上,在线交易规模显著的直播基地,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予以支持,每个企业最高支持100万元;对MCN机构独家签约主播年带货销售额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MCN机构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年网络销售农副产品200万元以上的农村主播,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

围绕成效奖补,突出激励引领

在政策制订过程中,注重把握电商产业全链条、全周期发展要素,重点支持电商集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的支持。对引进头部电商企业在荆门建设产业园、分公司、运营中心或服务中心的,实行“一事一议”。

发布会上,荆门市商务局副局长赵海龙表示,下一步,该局还将根据《实施意见》和《支持政策》精神,统筹推进全市电商产业发展。近期还将组织各地各相关企业申报2022年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政策执行落地落实落细。

【纠错】编辑:雷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