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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核心证据 还原事实真相 东宝法院再审判决让当事双方服判息诉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3日18:01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邓亚男)近日,一当事人制作一面锦旗送到东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小敏手中,以表对他公正审判一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感谢。

今年57岁的张师傅是荆门城区人。早在2012年,张师傅与王某、李某(女)、刘某(女)等人(年龄均在60岁左右,均为荆门城区人)曾合伙做过磷矿石生意,李某是合伙生意的会计。其间,张师傅向王某借了300万元,并打了借条,约定了还款时间和利息等,李某、刘某为担保人。而李某、刘某与一外地案外人相识,经两人担保,该案外人也从王某处借得150万元,并出具了相关手续。

后来,张师傅、王某等人合伙的生意终结。其间,李某向王某转账150万元,在一次出具《证明》时声称这笔款是案外人偿还的。而张师傅也蒙圈了,因为他与杨某是合伙人,且与案外人有业务往来,生意资金账目往来频繁,到底这笔款是谁还给谁的,他也说不清。结束生意清算中,王某认为张师傅所借的300万元未还,遂将张师傅告上法庭。因王某持有两份有力证据,一份是张师傅所打的300万元借条,另一份是身为会计或合伙人的李某、刘某签订画押的《证明》证明经李某的手还给王某的150万元是案外人偿还的,而案外人是外地人,一时无法找到,如“人间蒸发”。2018年,法院根据相关证据确定了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判令张师傅支付王某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

原审判决生效后,张师傅发现此案主要证据《证明》存在伪造嫌疑,所证内容很可能是假的,真实情况是通过李某还给王某的150万元其实是张师傅的资金。也就是说,这笔款是张师傅偿还的。得知这一重要线索后,张师傅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了解情况后,检察机关向东宝区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此案的建议。

鉴于此,2021年底,东宝区人民法院对此再审立案,承办法官对案件事实高度负责,对当事人争议的证据材料进行认真核对、分析,尤其是双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客观公正地还原了案件事实。其间,警方也介入调查,不惜赶往外地找到案外人,做了相关笔录,弄清楚案外人根本没有偿还王某150万元,而这笔钱是张师傅的资金。

有了这一铁的证据,今年6月14日,东宝区人民法院在理清张师傅与王某债权债务后,作出了再审判决,即撤销原审判决,张师傅偿还王某本金46.9万余元及利息,李某、刘某对张师傅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再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对于再审结果均服判息诉,这才有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对于李某、刘某为何在那份《证明》上签字画押,两人有相关说法,警方介入调查中。

【纠错】编辑:白菲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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