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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一男子醉驾撞人浑不知 刑事拘留后悔迟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0日20:46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陈洪清)11月20日,被宜城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看守所的该市南营办事处三桥村村民范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对自己醉酒后驾车压人一事后悔不已。

10月2日14时38分许,宜城交警大队马头山中队值班民警陈志强接到群众报警,称在346国道南营办事处官庄村一组“会民酒楼”门前场地,一个正在路边玩耍的小孩被一辆小车撞倒,并从其身上压过去,小车逃离现场。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发现受伤小孩已被亲戚送往医院抢救。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和调看“会民酒楼”旁边一家“海莲酒楼”安装的视频监控录像,很快就找到了肇事车辆。

从监控视频上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一辆号牌为浙CS18××的白色小型普通客车,从“会民酒楼”门前缓慢启动后拐向346国道,在将要进入346国道时,把一名小男孩撞倒,确被车轮压了。民警正准备通过车辆号牌查找车主时,旁边围观的人群中传来一个男子不可思议的声音:“怎么是我撞的人?我撞人了咋不知道?”

原来,这名男子姓范,29岁,是离此处不远的南营办事处三桥村三组人,长年在武汉市打工,持A2E驾驶证,在某快递公司当司机,因为女儿过周岁生日,专门回来为女儿办生日宴会。当天中午,他在“会民酒楼”办了十桌酒席宴请亲戚朋友,期间,他不可避免地喝了不少酒。到下午两点多,他将亲戚朋友一一送走之后,也与自己的母亲、哥哥等人一起上车回家。刚回到家里,范某接到朋友电话,问他是不是在酒楼门前撞人了,范某说没有呀,行车记录仪也没有报警。但他又不放心,又开车回到“会民酒楼”,恰好看到了现场视频。当民警问范某:“你不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吗?”范某说他知道,因为他们家离酒店只有二、三公里路,加上他自认为没有喝醉,就开车了,谁知二十米不到就出事了。

经检测,范某的血样酒精含量为86㎎/100ml,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因醉酒驾驶肇事,涉嫌危险驾驶罪,范某被宜城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驾驶证被吊销。此次交通事故导致5岁小男孩徐某浩肩胛骨折、脾、肺损伤,因送医及时,很快脱离生命危险,目前已经伤愈出院,经双方协商同意,范某给予徐某浩6万元的赔偿。

据悉,范某醉驾肇事案将由法院于近日宣判。

【纠错】编辑: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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