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了!阳新一批发商获刑10个月!

抓了!阳新一批发商获刑10个月!

发布时间:2025-12-17 08:47:11    来源:东楚晚报

在阳新乡镇地区

白事回礼中赠送品牌香皂、毛巾

本是主家向前来吊唁的宾客

表达诚意的习俗

然而不少村民发现

这些“品牌货”不仅手感粗糙、香味刺鼻

使用后皮肤还会干燥发痒

原来

这些泛滥于阳新多个乡镇的“品牌货”

其实都是由批发商陈某某卖出的假货

12月16日

记者从阳新县检察院获悉

陈某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

2021年,在阳新从事日用品批发生意的陈某某,在微信上结识了名叫“诚信老杨”(另案处理)的供应商,对方竟以100元一箱的价格兜售市价420元的“品牌香皂”。明知货品可疑,但在近四倍价差的诱惑下,陈某某还是进了第一批“水货”香皂。

之后,陈某某以每箱140元至190元不等的价格,将这些“品牌”香皂批发给下游的小商店,这批货很快被销售一空。初尝甜头后,陈某某胆子大了起来。通过“诚信老杨”等人牵线,他又联系上假冒品牌毛巾、洗发露等供应商。

“乡镇居民办白事,一次就要数百条毛巾、香皂,谁会在意是不是正品?”摸清“门道”后,陈某某开始主动送货到乡镇小卖部,靠着“低价+送货上门”,他的客户群从县城扩展到周边乡镇,生意日渐红火。

从前期的摆摊零售到租下三个仓库,陈某某俨然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日用品批发商。手机里订单不断,发往各乡镇的物流记录越积越厚,陈某某一度以为找到了“生财捷径”。

然而,今年3月11日,阳新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使用相关“品牌”假货后过敏的举报线索,突击检查了陈某某的仓库,当场查获大量假冒“品牌”日化用品。3月30日,陈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7月7日,该案被移送至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查,2021年至2025年,陈某某明知所售的“品牌”香皂、毛巾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持续进货销售。现场查获的30600块假冒品牌香皂及3080条毛巾等货品价值近25万元,均为假冒产品。

“上游制假窝点通过社交平台隐蔽发展分销网络,以‘低价’利诱批发商;中游批发商则瞄准乡镇地区消费者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不足等特点,将假货倾销下游市场。这是典型的假冒日化用品‘产供销’链条。”办案检察官介绍,这些假冒日化用品往往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原料生产,长期使用会危害身体健康。

10月10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对陈某某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消费者在购买日化用品时

勿盲目追求“低价名牌”

应选择正规渠道

广大经营者须从正规经销商处进货

主动索取并保存好进货票据

严格履行查验义务

拒绝来路不明的“水货”

若发现假货

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记者 王兴杰 通讯员 曾甜甜 柯美中)

来源丨东楚晚报

责编丨徐   婉   审核 | 邱桂兰

终审丨曾   艳   监制丨陈轶群

出品丨黄石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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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建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