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日报讯通讯员洪金玉报道:昨日,笔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起全市中小学教师系列和卫生技术系列职称评审的有关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分别调整到行业主管部门市教育局和市卫健委。市职改办负责业务指导、协调落实和监督检查。
同时,为方便专业技术人员就近申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初级)事项下放至各区人社职改部门和市教育局业务主管部门实施。
即日起,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直接到所在区职改部门办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初级)事宜,市直单位中小学教师认定初级到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办理。已递交至市职改办受理的初级认定业务继续按原流程办理。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和卫生技术系列高级职称具体申报组织流程以年度申报材料通知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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