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谭祥军特约记者邹一丁
本报讯昨日,在竹山县公安局、人民检察院和水产部门的见证下,喻某和叔叔喻某某在堵河水域竹山段放养鱼苗1.6万尾修复生态环境。
3月25日,竹山县公安局接到水产部门移交案件,竹山县溢水镇居民喻某伙同他人在堵河流域竹山县溢水镇附近用电力捕鱼器进行电力捕鱼。据调查,2019年2月份,喻某在网上购买肩背式电力捕鱼器,3月12日下午,喻某邀约其叔叔喻某某在竹山县溢水镇何家湾村水域电鱼作业,捕鱼3.48斤,被水产部门当场查获。3月26日,喻某和喻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竹山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2018年来,竹山县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坚持依法惩治与生态修复补偿相结合,公安机关、水产部门共办理非法捕捞案件10起,打击处理15人,补偿投放鱼苗3万余尾。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禁渔期相关规定,共同保护好我们“母亲河”馈赠的水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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